為切實把能動司法貫穿新時代新發展階段審判執行工作始終,壤塘法院堅持辦理一案、治理一片,堅持實質性化解矛盾、解決問題,積極落實司法為民措施。近日,壤塘法院執行局干警驅車往返千里,在西藏江達縣黨委政府和壤塘縣黨委政府的關心協助下,巧用執行措施,有效的避免了事件的擴大化,確保了轄區內的和諧穩定,成功執結一起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賠償案件。
一朝積怨何時解
2019年4月6日13時,原告單某丈夫駕駛摩托車與被告扎某駕駛的大貨車發生側面碰撞,致使摩托車起火燃燒,造成單某丈夫送醫途中死亡。后經我院主持調解被告扎某應向原告單某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合計36萬元,被告扎某在支付12萬元后再未履行賠償義務,單某遂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受理后,執行干警通過線上未查到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同時也派出執行干警到西藏江達縣對扎某進行實地調查,查明被執行人家境貧寒無可供執行財產,該案依法進入終本程序。被執行人因家境貧寒在支付12萬元賠償款后,無力繼續支付剩余賠償款,2023年4月9日申請人及其親屬前往西藏江達縣被執行人扎某家中,要求被執行人扎某盡快履行剩余賠償款,如不給錢,將帶領親屬常駐扎某家中。
春風化雨暖心結
我院在得知情況后庚即派執行干警疾馳西藏江達縣,在西藏江達縣黨委政府的全力配合下,通過不懈努力,最終促成該案件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鑒于被執行人扎某家庭經濟確實困難,申請人家中有4名未成年子女還需她撫養,被執行人在得知法院已對單某進行了14萬元司法救助,承諾馬上想辦法解決。在執行干警幾番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勸說下,被執行人扎某向其親屬當場湊了2萬元現金交付申請人,其家屬向執行干警表明如能以物抵債,愿意把一輛小轎車抵給申請人單某,希望能幫助扎某盡快履行完賠償款,經執行干警與雙方當事人協調,成功把小轎車以4萬元的價格抵給申請人單某,被執行人扎某承諾在2023年12月底前將剩余的4萬元履行完畢,其態度誠懇,單某也表示同意該還款計劃。
溫情執行暖人心
事后雙方當事人親屬握著執行干警的手激動地說到:“感謝法院,讓我們兩家都看到了希望,感受到了溫暖。”隨后從懷中拿出潔白的哈達獻給了參與此次調解的執行干警,并對法院的工作效率表示高度肯定!
群眾之事無小事,點滴之間見初心。執行干警在該起案件中充分平衡了法律與人情的關系,不僅化解了雙方當事人的矛盾,也讓強制執行有了更多溫度,取得了良好的執行效果。妥善化解了社會矛盾,傳遞出了司法溫度,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法律是剛性的,也是人性的,法律不僅具有強制懲罰的作用,更具有溫暖人心的功能。”結案后執行干警談及此案時說。
編輯:綜合辦
圖文:執行局
審核:方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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