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則“村支書被女孩詐騙100多萬元”的博文火了。
7月13日,網友“ 妖猴經略”發(fā)文稱,一個村支書告一個女孩詐騙自己一百多萬,當中發(fā)生過性關系,現在女孩判了五年。讓我震驚的,一是這份判決書“極盡圓滿”,二是女孩1997年10月17出生的,小孩12年七月初十出生的,那小孩出生的時候女孩也才十三歲(14歲)啊,了解刑法的都該知道這里面明顯還有著其他犯罪,但判決書只字未提。
劉建美抱著孩子在審訊室 圖據網友“妖猴經略”
該文引發(fā)社會關注以后,博主又對博文進行修改和補充稱,判決書上有個細節(jié),村支書胡國銀交代2016年在飯店認識劉建美,劉建美交代在十二三歲時被賓館老板以學生名義介紹給胡國銀發(fā)生關系,那么誰說的準?可以看到判決書上的轉賬流水,卻有著2016年1月胡國銀轉給劉建美的證據,如此,胡國銀就說謊了,而那個時候劉建美不僅沒有訂婚,還是未成年。
“ 妖猴經略”還在評論區(qū)更新到:律師在看守所會見完才回來,記錄顯示,父母進監(jiān)獄后,十二歲的劉建美無依無靠,被騙去蘭陵縣城做小姐,客人有兩個,一個就是胡國銀,然后有了孩子,但她不確定那個12年出生的孩子是胡國銀的還是那個楊姓的,但人證物證記錄的都很詳細,尤其那個12年的孩子就在那里,可以DNA的。
根據網上曬出的判決書顯示,山東省蘭陵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劉建美自2016年秋與胡國銀認識后,冒充在校學生,隱瞞自已已經輟學、結婚生子的事實,取得胡國銀的信任,以索要中學、大學學費、醫(yī)藥費、培訓費、生活費等事項為由先后騙取胡國銀人民幣共計143萬余,賬款揮霍。
檢方認為,被告人劉建美詐騙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guī)定,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害人胡國銀陳述:2016年五六月份,其在飯店吃飯時認識了干服務員的劉建美。她說家庭困難,后媽不讓上學了,二人互留了電話、加了微信。之后開始聯系,劉建美說上高中需要學費,其資助了7000元現金。一兩個月后,劉建美聯系其到縣城五岔路口的賓館,二人發(fā)生了性關系。后來劉建美索要生活費,其便陸續(xù)通過微信轉款幾百元或一兩千元。2017年夏天,劉建美說考了廣州海洋大學,需要交學費,其通過微信多次轉款13萬余元。2018年時,劉建美說調到了北京大學,并向其發(fā)送了位置,又要了13萬元的學費。2019年8月,劉建美說在學校生病需要動手術,住院三四個月,其陸續(xù)轉款43萬余元。2020年前后,劉建美說在韓國培訓,舊病復發(fā)需要治療,其陸續(xù)轉賬31萬余元。
期間,其因資金緊張曾向韓丙義、張煥飛等人借款。劉建美的微信昵稱是“田姐無心天下無敵”,共計轉賬136萬余元。其和劉建美共發(fā)生過三次性關系,她主動提出發(fā)生性關系,目的是編造理由繼續(xù)騙錢。其沒有主動給劉建美轉過賬都是劉建美以上學的生活費、路費、生病等各種理由索要。劉建美曾承諾以后會還錢,還說她在某某地方工作,其認為以后會有益處。因其在快手上看見劉建美抱著孩子的視頻,懷疑自己被騙。
共有六名證人證言,其中,韓某義證實:2018年至2020年期間,胡國銀多次向其借款43萬元。胡國銀說是用于收購石頭,還說給一個小丫頭交學費、看病。其不知道胡國銀口中的小丫頭是誰,他說小丫頭沒錢交學費、身體有點病,需要用錢。
張某飛證實:2020年2月13日,胡國銀向其借款6萬元,并讓其分三次轉給了昵稱為“田姐無心天下無敵”的微信賬戶,當時胡國銀說是給人看病的。
陳某證實:2012年時其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劉建美,當時劉建美懷孕了,她父母都在監(jiān)獄服刑,出于同情其墊付了5000元用于劉建美生孩子。因其婚后沒有孩子,便將孩子落戶到自已名下,但不知道孩子父親是誰。2019年其刑滿釋放,在快手搞直播,期間劉建美到直播間刷禮物,二人又熟悉起來并確定男女朋友關系。劉建美和她母親沒有工作,就在家看孩子。她平時花錢大手大腳,其曾質疑過,劉建美說是離婚時前夫給的。
卜某洲證實:劉建美是其前妻,她之前是客車售票員,一個月工資2000元左右。2017年時,劉建美懷孕,其懷疑孩子不是自己的,二人產生矛盾。2018年時,發(fā)現劉建美和陳某一起在網吧上網,之后二人離婚。懷孕期同劉建美沒有收入。婚姻存續(xù)期問,劉建美平時就是吃喝玩,離婚之后也是。
付某慧證實:其與劉建美是朋友關系,她沒有什么正當工作,天天玩,應該有存款,錢怎么來的不清楚。聽說她在賓館當過小姐。劉建美前夫叫卜某洲,二人生了一個男孩,后來的對象叫陳某。
王某證實:2013年左右,其在快餐店打工期間認識了劉建美,平時一起玩。劉建美工作了一個月左右,不知道她有什么經濟來源,沒聽說她被人包養(yǎng)。
根據胡國銀的陳述,其是2016年五六月份在飯店吃飯時才認識在飯店做服務員的劉建美,但判決書上列舉的書證卻顯示,微信轉賬記錄、交易流水:證實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期間,胡國銀多次向劉建美微信轉賬共計1432952元的事實。
從這一細節(jié)可以看出,胡國銀確實說了慌。
隨著事件的擴散,疑似涉事女孩母親李秀娟的實名舉報信也在網絡流傳開來。
這封實名舉報信寫到:我和大女兒劉建美的父親離婚了,她跟著她爸爸生活,大約于2012年,劉建美14.5歲的時候,54歲的胡國銀就包養(yǎng)了我閨女,并且經常給劉建美拍攝課照、視頻。劉建美后來結婚了,在2017年生了一個男孩子,生完孩子胡國銀還威脅劉建美與他上床,要不就把課照和視頻發(fā)在網上,劉建美生孩子的時侯,胡國銀還在微信朋友圈說他的第三個兒于出生了,就這樣硬生生把我閨女的家庭拆散了,女婿到現在都懷疑孩子不是他親生的。
大概去年,胡國根當上了山東省蘭陵縣神山鎮(zhèn)和莊西村的村委書記(支部書記),他為了掩蓋他的罪行,利用職權,勾結公安局、檢察院,說我閨女詐強,詐了一千多回,一回二、三百,還天天老婆老婆的叫,經常開房上床,就這樣把劉建美關在監(jiān)獄。
舉報信還提到,從胡國銀誣告陷害劉建美至今,她和孩于都見不到劉建美,孩子天天哭著找媽媽。
7月15日,筆者多次撥打劉建美的手機,均未接通就被掛斷。
如果網傳消息屬實,這起案子就不僅僅是詐騙案這么簡單了,因為由此牽扯出引誘或者強迫幼女賣淫案,而且村支書也難脫其咎,筆者希望有關部門嚴查。
今天下午,筆者聯系到山東省臨沂市蘭陵縣神山鎮(zhèn),工作人員稱“有紀委介入調查,有什么信息,可以通過信訪渠道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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