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以包片或者簽訂委托協議方式提供勞動的勞動者與單位之間法律關系認定問題,趙律師給出如下解答,并非所有的工作中的法律關系都是勞動關系,以下情形將以勞動者與單位約定認可的法律關系為雙方之間的關系,有法律方面的問題,可致電趙律師詳詢。
勞動者自帶工具,沒有底薪,以包片等名義或者簽訂委托協議等形式為單位工作的(如快遞員、超市促銷員、送水員),一般應當按照約定認定雙方的法律關系,但是勞動者確有證據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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