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網友在人民網留言,稱2023年11月2日7:15,合肥方興大道與廣西路交口西皖A1R***駕駛員開車吸煙。
11月11日,合肥市公安局回應稱,2023年11月2日7時12分左右,車牌“皖A1RF83”小型轎車由西向東行駛經過方興大道與廣西路交口時,駕駛人實施了開車吸煙的違法行為,違反了《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三十條第三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定,當事人交通違法事實成立、證據確實充分。
2023年11月7日,轄區交警部門對違法當事人王某某依法作出記2分、罰款100元的處罰,并對其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告知開車吸煙存在的交通安全隱患,要求當事人在今后駕駛中,嚴格遵守交通法律規定,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目前,合肥交警網上交通違法行為舉報平臺已開通試運行,歡迎廣大市民舉報。操作流程:“皖事通APP”-定位合肥-公安服務-交通違法舉報。
來源:人民網領導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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