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執政”不應該是空話。”26歲的男子荊成誠感嘆道,他稱他和幾個同事近期受到了山陽縣自然資源局的非法行政、暴力執法,幾人均不同程度地遭到拖拽。
建材公司稱受高鐵項目委托生產碎石
荊成誠是山陽縣凌長建材有限公司(簡稱凌長公司)法人,據他介紹,中鐵隧道局為建西(安)十(堰)高鐵,給凌長公司在山陽縣葛條村提供已平整的場地委托其加工碎石,石子是從高鐵隧道挖出的,加工后又專供高鐵項目使用,凌長公司投資約900萬元建成碎石生產線。
根據一批復文件,該場地由商洛市自然資源局批給中鐵隧道局用作臨時用地。
凌長公司1月4日收到《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
上午通知處罰聽證,下午突然暴力強拆
今年1月4日,山陽縣自然資源局向凌長公司發《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稱:凌長公司非法占地建碎石加工場,責令退還土地并在15天內自行拆除,罰款57.9萬元,可在5日內申請聽證。凌長公司申請后,縣自然資源局1月9日發文通知6天后舉辦聽證會。“沒想9號上午剛通知聽證,下午他們就來強拆了。我們本來已經在進行線纜拆除工作了,畢竟自行拆除的期限還沒結束。”荊成誠說。
在荊成誠提供的視頻中,他欲展示聽證通知,卻遭幾名男子在地上拖拽他,其中還有人嬉笑,縣自然資源局督查專員劉道鋒與執法大隊長徐峰均動手拉扯荊成誠同事。還有視頻顯示,有人開挖掘機挖倒生產線設備。荊成誠表示,現在設備損壞嚴重。
碎石生產線被破壞前
被質疑處罰程序不當,自然資源局無回應
荊成誠咨詢律師得知,就算是收到行政處罰決定,凌長公司還享有2個月行政復議期與6個月行政訴訟期的維權期限,何況自然資源局還沒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僅作出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根本沒按照強拆的合法程序。
《行政處罰法》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違法嫌疑人擬作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違法嫌疑人依法享有陳述權和申辯權。山陽縣自然資源局既然通知舉辦聽證會,突然違反程序強拆又是鬧哪樣?筆者1月17日至今多次電話聯系山陽縣自然資源局肖旭全局長均未被接聽,發去詢問此案情況的短信后,截止發稿前也未得到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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