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相關報道,2024年3月1日山東德州一男子駕車沖撞行人,目前已致2死6傷,駕駛人被當場抓獲。為何會造成如此嚴重的后果?我們分析一下。
被汽車撞傷,行人損傷包括兩大類:
1、原發性損傷:如直接撞擊傷、過度伸展傷。
2、繼發性損傷:如摔跌傷、拖擦傷。
一、直接撞擊傷
研究發現,車速在每小時23公里時可引起小腿骨骨折。車速每小時40公里時可造成嚴重骨折,且多為開放性骨折。
人的頭部撞傷與車速有關,車速愈快,傷情越嚴重。多數情況是下肢被車輛撞擊,受害人被鏟起,頭部、肩部撞擊車頭罩或擋風玻璃而受傷。
二、過度伸展傷
被汽車從背后撞擊,身軀后仰,由于過度伸展,可形成伸展創傷,導致皮膚、組織器官撕裂傷。
三、摔跌傷
人體被車撞倒或被拋向空中,人體與地面或物體相撞導致受傷。
四、拖擦傷
當傷者的衣服被車掛住,導致身體與地面拖擦,可使體表形成較大面積擦傷。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