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你聽說過死人能按手印的嗎?你聽說過給死人打針輸液的嗎?你聽說過醫生替死人簽字的嗎?如沒聽說過,那就讓我們看看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由劉寶莉任審判長的(2024)津01民終757號判決書吧。
據該判采信的天津市寶坻區中醫醫院給患者楊占軍的病歷記載,楊占軍是于2022年6月10日18點24分因后背疼入院,入院時神智清楚,精神可,查體合作,自主體位。至6月11日3點20分仍生命體征平穩,無任何異常病變。由于難以入睡,給其服用了艾司唑侖鎮靜藥后死亡,至6點5分被護士查房時發現其意識喪失,呼吸、心率、血壓均已為零,無自主心跳。可見早已死亡,但卻仍給進行所謂的搶救,直至6點49分正式宣布死亡。但至8點29分卻仍記載著還在進行打針、輸液等各項治療。如果在6點5分剛發現人已死亡時進行一下搶救還有情可原,但在6點49分已正式宣布死亡后仍在進行了近2個小時的所謂治療就有些天方夜譚了。
不僅如此,在該份病歷的醫囑單中,多名醫生的治療執行時間都是由一人代寫,多名護士的名字頁都是由一人代簽,這真實嗎?
而更令人震驚的是,死人竟還能按手印。在該份病歷中有多份應由患者簽名的資料卻均無楊占軍的簽名,都是由手印頂替,是楊占軍不會簽名嗎?在楊占軍生前的多份合同中均有其的簽名和其簽寫的日期,怎么在該份病歷中卻全都是手印,而且時間也是由醫生代簽?特別是在一份空白的《授權委托書》上也只有一個莫名其妙的手印且還沒有日期,如果是楊占軍還活著他怎么可能會在一份空白的資料上按手印?一個生前曾簽過多份合同的人,難道會傻到連這點道理都不懂?
再者說,據該份病歷記載,楊占軍在6月11日3點20分還生命體征平穩,無任何異常病變,而所有這些手印則都是在6月10日按的,而6月10日剛入院的他完全可以正常簽名,為什么全是用手印代替?對此,楊占軍的兒子楊政說,這顯然是在我父親死后按的,涉嫌侮辱尸體罪,否則為什么在每個手印下面的日期都是由醫生簽寫?如果真是我父親活著時按的手印,為什么自己不能寫日期?為什么還要令人費解的加上“本人”二字?
綜上可見,這是一份有史罕見的靈異病歷,而由劉寶莉任審判長采信這份病歷的判決,也無愧于稱得上是中國靈異審判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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