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床照例打開音樂播放軟件,每日30首給我推薦了一首歌,《十年一刻》。
我記不得上一次聽這首歌是什么時候,但旋律響起的時候,確實覺得欣喜。
說起來總是那么一些歌的,或許不常聽,或許在生活的瑣碎中你都忘了有這首歌,但只要偶然聽起,依然會覺得身上的擔子輕了些。
這段時間我一直在寫稿,寫了又刪,刪了又寫,有一段話是前天剛刪掉的,但放在這里或許也挺合適:
幸福就是那股讓空氣重新流動起來的風,因為有那股風的存在,所以壓死駱駝的最后那根稻草從來沒有壓在我身上。
我有時在想,說不定人一旦過了三十歲,就會重新開始追求簡潔。
家里的布置不追求花哨,簡單就行,沙發和茶幾,基本的款式就行。
不需要交很多的朋友,老友偶爾聊上幾句,就會覺得心情愉悅,熱鬧反倒讓人疲憊。
想買的東西也少了,因為知道很多東西買來了也不會再用,當然生活的必需品一個都不能少,只不過這些必需品的名目變得很簡潔。
也因此,讓我能感受到幸福的,通常也變成了一些小事。
比如二筒睡得很香,打呼的聲音震天響,能把旁邊的元寶都嚇一跳。
比如讀到了一本很好的書,聽到了一首很好聽的歌,遇到了一個很好的晚霞。
十年前的我,寫作上喜歡用大詞。
比如當時的我覺得,讓人往前走的,是對于遠方的渴望,是自由,是熱烈,是憧憬。
現在的我當然也覺得,這些是讓人往前走的東西,只不過我也會這么想,讓人往前走的,是腳下的花開,是晚霞,是安靜,是安心,是每個很小的邂逅。
所以呢,幸福可能不一定都在遠方,也不一定離我們都很遙遠。
換個視角,可能此時此刻的世界,就也還不錯,畢竟一年一度的春天就在不遠處。
有一些南方的讀者,可能已經迎來了春天,沿途鮮花都開放。
幸福有時也是由一些微小的事物組成的。
只要一個人能從生活的細微處獲得生動,能在樹葉和晚霞里感受到時光,那么生活本身也就不能拿他怎么樣。
啊對了,還有最后一段話想跟你說。
前些日子在另一個平臺做直播的時候,有讀者問,你是為什么開始寫作的呢?
我用了一個簡短的回答:有一段時間,我覺得心里空空落落,做什么都覺得打不起精神,感覺自己在下沉。這不是文學比喻,是實實在在地覺得內心在下沉,所以我決心抓住一些東西,讓自己能夠浮起來。寫作就是這樣的東西,最開始的時候沒有讀者,父母也談不上有多支持,但我確實在寫完每篇文章的時候,覺得過往的時間都有跡可循。也就是說,我終于能夠靠這件事來坦然地面對時間的流逝了。
在下沉的時候,我們都會近乎本能地想要抓住一些東西,但往往我們太過于在乎別人的看法,導致我們不敢花時間去做那些事,因為好像一旦開始就要做出個什么成就來。但只有你知道,能夠不讓你下沉,就是了不起的成就。
那就抓住它,對于他人而言,我們大概無足輕重,人們對你說些什么,也大多出于對自身的關心,而非對你;對于你而言,你就是全部,你的感受最優先,剩下的,等它水到渠成。
以上。
一篇很隨很隨的隨筆。
我要去改稿子了,動亂年代的小人物的人生真是不好寫啊,我繼續努力。
祝大家早安午安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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