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足女”病了,該由誰來醫治?
對于“失足女”,可能每個人都有不一樣的情感,在嫖客眼里,“失足女”無疑是安慰他空虛的心靈,在官家眼里,“失足女”是敗壞社會風氣;在正人君子眼里,“失足女”是無恥的,但在為生存而淪為“失足女”的人眼里,自己從事這個行業,無非是圖生存而已!
自然,“失足女”也分很多種,有一種是被逼良為娼型,她們上了皮條客的當,上了賊船;有一種為了滿足虛榮心,從事這種職業來滿足自己內心的私欲;這種“失足女”大多數在各種名利場所中較多;還有一種是為生活所迫,從事這種職業是為了生計;而對于當前社會來說,笑貧不娼,一個靠自己勞動獲財微薄的財富之女性,可能還遭受眾人的嘲笑,相反一個靠賣身而獲取財富的“失足女”,在財富的遮蓋之下,成為社會的榜樣,這也讓當今許多愛虛榮的女性從事這個工作!
是人都會得病,“失足女”也是會得病的,但她們病了,該有怎么辦呢?在一個《北平的煙花柳巷》記述黃土坑妓女實際生活狀況,有位江姓妓女陳述道:“政府管理讓我們多了另外負擔:一是捐稅,二是身體檢治費。一等至四等妓女的納稅額隨著等級增長。我們一半以上的收入都交捐稅了。身體檢治每月一次,費用由妓女自己支付,數額相當于三四等妓女的捐稅。一個小下處(四等妓院)妓女出外檢治時,連車錢也付不起,更何況是我們庚字捐的呢?”江妓女嘆了口氣,繼續道,“這里共有17家娼戶,80多位妓女,全是七等捐。捐額約須萬元,歸柜上交;檢驗費約需一萬二歸個人交。去醫院檢驗花不起車錢,只好把兩位男大夫一位女大夫請來檢驗。雖然得陪酒飯煙茶,但總還是省些,不過得殷勤招待,不然若發現有病,便不能上捐了!會活活餓死的!”
可見,妓女雖靠出賣身體獲取一筆財富,但她們依然是社會的最底層,病了依然無法看得起病。因此,對待妓女病了,該由誰來醫治呢?
最近,有則媒體報道:馮某某在獲得鄉村醫生從業資格考試合格證后不久,從安徽六安老家前往浙江杭州“跨區行醫”謀生,開了一家“黑診所”。2008年前后的一天,休閑店老板李某華說店里有服務員生病了,請他去看看。馮某某問診后,為這名感冒發燒的“女服務員”打了針、開了藥。此后,李某華及其親友多次找馮某某上門給“女服務員”看病。馮某某在長期接觸中發現,表面上以按摩洗腳業務為營生的休閑店實則是個風月場所,而那些生病的“女服務員”,應該就是性工作者。2011年5月底,馮某某被杭州警方抓獲。經過偵查、審查起訴,檢察機關認為,馮某某以牟利為目的,明知他人控制女性賣淫及“失足女”出去看病不便于老板控制等情況,仍然聽從組織賣淫者的吩咐和安排,多次無證上門為這些“失足女”看病、打針,為組織賣淫活動起到輔助的作用。2012年4月18日,法院認定馮某某犯協助組織賣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村醫馮某被定性為開一家“黑診所”,但他卻能替“失足女”看好病情,這也是一個非常尷尬的局面,一個能替人醫治病情的村醫,卻不能正常從醫。對于該事件,我個人認為,村醫馮某雖是開“黑診所”,但他醫治“失足女”并沒有出現意外的事件,至于看完病后牟利,亦是情理之中,難道風月場所的“失足女”去正規醫院看病,不用花錢的嗎?
對于為什么馮某替“失足女”看病,那是他完全是為了替她們看好病,這是他做為醫生的職責所在。假設這些“失足女”得病了,村醫馮某知道之后,不聞不問,如果因此而病情加重,不知馮某又是面對什么樣的懲罰呢?
救死扶傷是醫生的職責,而對于“失足女”,在他們的眼里,只是病人,無須帶著有色的眼睛來看待這個群體。在許多正人君子認為,這個群體是骯臟的,是卑微的,是可憐的;但我們必須要知道,當一個社會“失足女”增多,要么是社會的道德觀念出現了問題,要么就是生存在社會底層的女性,已經無法正常生存!打擊“失足女”,還不如去改良社會制度!我相信,只要讓生存在底層的女性能夠有尊嚴的活著,“失足女”在社會也會減少!
因此,在對于這樣的事件,我們要根據社會實際情況來分析問題,“失足女”為何不去正規醫院,而找“黑診所”的村醫馮某來醫治,這恐怕是整個事件是根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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