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女孩劉海靜實名舉報被父親劉某強奸,引起一些網友的質疑,甚至有的網友發布相關消息,稱這是假的,聲稱劉海靜因為這個事,被判了三年。劉海靜針對此事,也是非常生氣,她稱這些黑他們的網友或者媒體賬號,她也經記了下來,并說:“黑白不能顛倒,正義必戰勝邪惡。她會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權益?!?/p>
針對網友質疑她被父親強奸的事,劉海靜稱她說得一點也不假,公安機關在2023年12月26日立的案,2024年1月4日對父親劉某實施拘留,2024年1月19日實施逮捕,目前這起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起訴。而且她手里有證據,比如與相關人員的錄音,以及自己手頭的一份遺書,而且刑警隊還帶她到醫院進行了身體檢查。
當年她把被父親強奸的事告訴奶奶,奶奶不理會。她父親常年在外打工,只要一回家,當看到家里沒人時,就猥褻她?,F在他們家里人還在做她的工作,希望她不要起訴父親。當看到做不動她的工作時,就叫來家族中比較有權威的人來做她的工作,甚至給她20萬元,叫她撤訴。但是她忍不下這口氣,堅決要起訴父親,維護自己的權益。
目前,她與繼母在一起居住,對于此事,繼母現在的態度是不反對也不贊成。但是令網友匪夷所思的是,她把父親告進了監獄,她還能與繼母能在一起好好相處嗎?
張律師,針對劉海靜的遭遇和目前狀況,您怎么看呢?
青島市法律文化研究會會長張振海表示,劉海靜維護自己權益也是法律賦予她的權利,更是保障她的正常權益。而且強奸她的不是別人還是她的親生父親,她能勇敢地站出來,頂著被家族孤立的情況下,揭發父親,這需要很大的勇氣。至于網友猜測是劉海靜在誣告陷害父親,還是她已經有充分證據證明父親的強奸。通過公安和檢察機關的逮捕也充分證明了這一點,劉海靜有證據證明被父親強奸過。
另外,網友在網絡平臺發表相關言論,稱劉海靜是在誣告陷害父親,如果網友能拿出證據,倒是無可厚非,如果網友憑空猜測,沒有事實依據,網友也是要負相關法律責任的。
所以,如果劉海靜覺得網友詆毀誹謗她,她首先要保留證據,受到他人的惡意詆毀誹謗給自己名譽帶來損害的,首先可以基于《民法典》要求對方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等。但若確實情節嚴重的,她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惡意誹謗詆毀者,追究其刑事責任。依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的規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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