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縣人民法院
“網格+法官”
激活基層治理
“你家老婆把我放在朋友草場的山羊放走了,你就該賠.....”原告林某磋的話還沒有講完,被告洛某磋就怒氣沖沖道:“我還沒有找你的麻煩呢,你為什么不經過我允許就把山羊放養在我和見某家共有的草場,你要不放怎么會有這些事?”
5月22日松潘縣人民法院法官與村委會、網格員在松潘縣三岔壩村委會十里鄉網格化辦公室現場共同參與調解的一起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起初,雙方當事人都憋著一肚子火,互不相讓,雖然由村委先進行了調解,但是最終因為雙方分歧較大沒能成功,林某磋遂將洛某磋起訴到法院,要求賠償損失15400.00元。
原、被告雙方圍繞被告是否應該賠償放走原告放養于她家草山的山羊的問題進行了激烈的辯論,網格員、村委會、承辦法官進行了調解。
多年的鄉鄰鬧到法庭,單純的進行判決,兩家有可能至此老死不相往來,承辦法官從文明、和諧、友善的鄰里關系出發,依托人民法院調解平臺、與人民調解委員會的網格員進行對接,雙方發力,采取“背對背”的方式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并且當場履行。
“法官和網格員專門上門普法,給我講法律、講道理、講人情,我全明白了。”洛某磋一邊簽字一邊說。心結解開了,雙方當事人都如釋重負,紛紛感謝法官和網格員的辛苦付出。
供稿丨立案庭
核稿丨綜合辦
編輯丨立案庭
簽發丨高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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