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消息】以龍蝦為媒,做好“龍蝦文章”。江蘇盱眙,地處淮河下游、洪澤湖南側,境內湖泊水系眾多,給水產養殖提供了廣闊空間,龍蝦年產量約14萬噸,從事龍蝦產業人員近20萬人。6月12日,在24屆“中國·盱眙國際龍蝦節”開幕式上,中國品牌建設促進會宣布,“盱眙龍蝦”2024年最新品牌強度達910,連續9年位列區域品牌價值水產類榜首。由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淡水漁業研究中心等聯合發布的《盱眙龍蝦產業發展研究報告》顯示,2023年盱眙龍蝦總產值達306億元,其中第三產業占比超過一半。龍蝦變成當地的“產業之蝦”“富民之蝦”。盱眙法院管仲人民法庭轄區水網縱橫、養殖戶眾多,該庭立足水鄉特色資源優勢,堅持能動履職,全力護航養殖產業健康發展,拉緊多維度司法服務鄉村振興紐帶。
走進現場解糾紛
把司法服務落實到“終點”,演繹好“身邊的今日說法”,是管仲法庭化解矛盾糾紛,司法助力龍蝦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職責。近年來,隨著轄區龍蝦養殖產業規模的不斷擴大,養殖農戶和轄區企業遇到的法律糾紛也逐漸變多,管仲法庭干警深入轄區養殖塘口調研、庭審已經成為工作常態。“我們既要當好‘法律指導員’,強化法律精準幫扶;又要當好‘調解輔導員’,及時化解矛盾糾紛;還要當好‘普法宣傳員’,培養企業法治思維。”胡迎陽說。
移動的是法庭的腳步,不變的是司法為民的初心。按照“產業發展推進到哪里,法庭工作就跟進到哪里”的思路。管仲法庭實行“就地收案—就地調解—巡回審判”的工作流程,矛盾糾紛就地化解率70%,讓矛盾真正消除在萌芽狀態。
“胡法官,我們愿意和解,感謝您和法庭同志們來蝦塘為我們處理蝦塘矛盾糾紛。”說出這番話的,是因龍蝦養殖塘口相鄰權而產生使用權爭議的兩位淮河鎮蝦農。近日,管仲法庭庭長胡迎陽來到塘口,現場審理這起糾紛。雙方當事人因為蝦塘交界塘埂使用權產生爭議,互不相讓,劍拔弩張。在兩個多小時里,胡迎陽為雙方釋法析理,耐心引導雙方換位思考、互諒互讓,最終成功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為推動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多元化解,管仲法庭在轄區三個鎮司法所、矛調中心分別設立司法便民接待室、龍蝦養殖巡回審判點,構建“村—所—鎮—庭”為一體的聯動調解體系,組建涵蓋鎮街村干部、網格員、養殖產業協會領頭人、司法調解員為成員的特邀調解小分隊,利用社會綜合治理大網格,近兩年來,聯動化解涉龍蝦產業的塘口流轉、農民務工、產品買賣、財產損害等糾紛260余件。
融入發展大格局
管仲法庭轄區內有各類養殖企業近百家,衍生出全產業鏈多種特色產業。為給產業鏈創業和就業人員保駕護航,讓他們“安居樂業”,該庭認真做好與各類企業的溝通聯絡工作,通過“送法進企業”、法企共建、定期座談等方式,為企業精準把脈,畫好法企“同心圓”。圍繞龍蝦、螃蟹、魚類等養殖產業發展,在鮑貢蟹養殖基地設立司法護企工作站,在明祖陵村稻蝦養殖基地設立“巡回審判點”,派駐法官工作室,拓展司法服務領域,主動融入養殖特色產業大格局,全面滿足龍蝦產業發展司法需求。
能動服務不停留在嘴上,而是體現在行動中。近日,一場在蝦苗培育大棚中開講的普法直播吸引了大批網友的關注。主持人、法官和龍蝦產業管理者圍繞提升龍蝦產業司法保護、化解產業法律糾紛等話題暢所欲言。法官精準細致的法律講解,讓本次普法直播耳目一新。
日前,管仲法庭還聯合鮑集鎮、管仲鎮、淮河鎮三個鎮司法所開展“法律明白人”培訓。“法律明白人”是指具有較好法治素養和一定法律知識,積極參與法治實踐,能發揮示范帶頭作用的居民。他們是群眾身邊的“信息收集員”“法治宣傳員”“糾紛調處員”“法治協理員”,在村居為居民群眾提供法律服務。根據“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培訓中,管仲法庭庭長胡迎陽以買賣水產品為專題,結合司法實踐中的案例進行了生動講解。通過培訓,受訓“法律明白人”對水產品交易中合同條款擬定、定金罰則適用等內容有了更深的體會。他們紛紛表示典型案例通俗易懂,司法裁判對規范交易行為有積極的指引作用,通過培訓進一步樹立了規則意識、解紛意識。
企業有所呼,法官必有應。管仲法庭還根據養殖戶要求,進行“點單式”普法活動。重點圍繞養殖大戶用工管理、產品銷售、網絡電商、經營管理和知識產權保護等問題,開展法治體檢、專題普法25場,引導大戶規避法律風險。主動延伸司法職能,梳理轄區產業涉訴案件,提出司法建議5份,著力破解合同履行、商標注冊、侵權賠償等涉養殖產業法律服務難題,幫助企業提升依法經營水平。
“如我在訴”顯情懷
近日,管仲法庭法官以巡回審判方式前往當事人的居住地,審理了一起蝦塘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不僅減輕了當事人往返法庭訴累,同時近距離為附近群眾開展了一次“普法課堂”,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家住鮑集鎮的孫某起訴鄰居陳某,請求被告陳某賠償因飼養生豬排放污水導致其蝦塘損失6余萬元。管仲法庭受理后,考慮到案情較為特殊,便決定到蝦塘現場開庭。原告孫某堅持訴求不減,被告陳某抗辯拒絕賠償。孫某發狠說:“如果這次陳某不賠償我龍蝦的損失,我也不會讓他養好豬的。”在承辦法官高林有序指導下,通過舉證質證以及法院調查取證,雙方逐步回歸理性,對立情緒慢慢“降溫”。高林法官乘熱打鐵:“你們雙方是近鄰,這個糾紛如能協調解決好,對雙方相處與經營都有利,是雙贏,多贏。”經過近三個小時的耐心調解,最終雙方化干戈為玉帛,達成了賠償協議,由陳某賠償孫某18000元,并當場兌現,雙方握手言和。至此,一起棘手的糾紛,通過巡回審判在塘口快速化解。
“以典型案例的詮釋,讓群眾知曉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增強群眾的法律意識,最終能夠做到以此為‘鏡’,真正把矛盾消滅在萌芽、化解在源頭。”胡迎陽說。
努力在最大范圍內方便群眾訴訟、化解群眾矛盾、保護群眾權益,是支撐管仲法庭始終全力以赴的司法信念。近年來,管仲法庭堅持“要把群眾的難事當成家事來辦”,強化“如我在訴”理念,緊緊把握“便民”這一核心關鍵詞,不斷回應群眾的司法新需求,讓司法為民更有力量、更見“楓”景、更顯底色。
“人民法庭作為基層法院的派出機構,既處在司法為民最前沿,也處在化解矛盾糾紛第一線,在創新鄉村治理中擔負著重要責任。充分發揮人民法庭的作用,對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做深做實訴源治理,維護鄉村社會大局穩定,保障鄉村群眾安居樂業,促進和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盱眙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孫憲騰如是說。(供稿:費尤祥、范文雅)
編輯:湯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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