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恭喜,你被皇上看中了,想讓你娶他的女兒。”
“開什么玩笑?我都這么大歲數了。”
“千真萬確,是皇上派我來提親的。”
“求求你,饒了我吧,只要能不當駙馬,我愿意給您送禮!”
這真實的一幕,發生在唐宣宗大中十一年(857年),40多歲的長安男子王徽進士及第,皇上看中了他,讓人上門給女兒提親,豈料這犟種如喪考妣,就是不識抬舉,死活不肯答應。
有人會質疑這段歷史記載,認為這不太可能。
都說皇帝女兒不愁嫁,皇上為何要為公主找一個土埋脖子的老男人(唐朝人平均壽命35歲)當女婿?
再說,成為皇上的乘龍快婿,是天下無數男子夢寐以求的目標,高官得坐,駿馬任騎,從此進入皇家序列,還能享受真正的高品質生活,何樂而不為,還會有人不同意?
事實上,還是有人默默選擇了“不同意”,原因很簡單,作為皇帝的女兒,大都嬌生慣養,結婚之后不懂得孝敬公婆,也不習慣疼愛老公,很難伺候。與其說是娶媳婦,還不如說是娶祖宗。
還有,唐朝公主觀念開放,生活作風隨便,不是跟和尚拍拖,就是包養男寵。娶公主之前或之后,你有很大的概率被戴綠帽。
如果尋常百姓這樣,你可以休妻,但是如果你娶了公主,你連說話都不敢大聲,只能打掉牙齒往肚里吞。
但凡有理想有追求的古代貴族官員家庭男性成員,聽說要當駙馬,就好像小雞害怕黃鼠狼那樣,找各種原因推辭。
上面說到的進士王徽就是如此,他欺騙皇上說,自己太老了,身體不行,那方面功能也喪失了,才因此逃過一劫。
無獨有偶,著名的大書法家王獻之,也遇到過這樣的事。為了拒當駙馬,他還做出驚人舉動,毅然決然地毀掉了自己的身體,寧殘不從。
王獻之出生在東晉時期,是一個才華橫溢、小有名氣的書法家。他的父親名叫王羲之,在東晉享有盛名,后人也對他無比崇拜,稱之為"書圣"。
繼承了父輩的基因,又受到環境的熏陶下,王獻之自幼就對書法產生了濃厚的興趣。13歲的時候,王獻之的墨寶就廣泛被人購買和收藏。他日后也成為聞名遐邇的書法家,與父親王獻之一起,并稱"二王"。
一個書法家,怎么會被皇帝看上,要選他當駙馬呢?鮮為人知的是,這父子倆不但是著名書法家,還有一層身份,那就是朝廷的公務員。
眾所周知,科舉制度是從隋唐開始的,魏晉時期實行的是舉薦制。舉薦就是官員推薦才能當官,而官員很難接觸到平民,他們所推薦的,肯定是自己圈子里的人。
久而久之就形成一個普遍現象,只有官員的后代才能當官。這就誕生了一個令人絕望的名詞:門閥制。
也就是說,只要出生在名門望族,無論才能怎樣,都會當官,寒門子弟,則永無出頭之日。
即便是像諸葛亮這樣不世出的人才,如果不是遇到亂世,恰逢明主,那也只能在家里老老實實種地。
王羲之是幸運的,他出身于魏晉名門瑯玡王氏,是華夏第一望族。出生在這樣的家庭,天生自帶公務員光環,長大想不當官都難。
王羲之當的官還真不小——江州刺史。這一來,官二代王獻之也跟著沾光,走上仕途,出任了州主簿、秘書郎。
古代婚姻講究的是門當戶對,王獻之出身名門望族,等于有金字招牌。他還是書法家,又是體制內的官員,找對象的時候不費吹灰之力。因此,到了婚配年齡之后,上門提親的人絡繹不絕。
既然是名門望族。要迎娶的也必須是門當戶對的大家閨秀,不然的話,即使貌美如花、家財萬貫,也不可能成為王家媳婦。
王羲之年輕的時候,東晉重臣郗鑒到挑選女婿,很多才子積極表現,希望入選。唯獨王羲之大大咧咧,袒胸露臂,放蕩形骸,卻被郗鑒一眼相中,原因之一就是人家出身望族。
到了王獻之這一代,也選擇了母親郗氏家族的郗道茂小姐當媳婦,論起來還得管人家叫表姐。
出身名門的郗道茂不但才華橫溢,而且知書達理。更重要的是,她性格溫柔,知冷知熱,對丈夫關心無微不至。
王獻之和妻子關系親密,可以說是水乳交融,如膠似漆,讓外人羨慕不已。
可就在這時候,王獻之忽然被新安公主給相中了。
奇怪了,堂堂一國公主,怎么會看上一位有婦之夫呢?
新安公主是晉簡文帝第三個女兒,名叫司馬道福,人家原先業是有丈夫的,名叫桓濟,是個官二代。后來因為參與謀反,桓濟被判刑之后流放。
如此一來,新安公主成為單身,難以承受孤獨寂寞,她想重新選一個佳婿。經過一番打探,她看上了風流倜儻、才華橫溢,還是名門望族之后的王獻之。
晉簡文帝得知女兒心愿之后,曾經進行過勸阻,說那么多小伙你嫁誰不行,人家王獻之是有家室的,你可別犯傻。可新安公主說,我就是看中王獻之了,非他不嫁。
見女兒固執如此,晉簡文帝無奈之下,只好同意女兒招王獻之為駙馬。
作為皇帝的女兒,顯然不能嫁給人家當二房。皇帝就放出風聲,王獻之要跟原配離婚,然后迎娶新安公主。
王獻之和妻子感情深厚,已經不能分割,怎么會舍得離婚呢?然而在皇權大如天的年代,你能違背皇帝意志嗎?
王獻之思來想去,想到一個極端的辦法,點燃艾草,把自己的雙腿燒傷,慘不忍睹。由于燒傷嚴重,王獻之走路的時候一瘸一拐,姿勢難看。
他天真地認為,這樣一來,新安公主肯定會死心,打消嫁自己的念頭。
人都是這樣,越不好得到的,越為之癡狂。新安公主已經深陷其中,無法自拔,聽說王獻之自殘,她絲毫沒有嫌棄,反而更鐵了心要嫁。
“哪怕他癱瘓在床,我也要當他新娘,無怨無悔!”新安公主堅定地回復道。
聽完公主的回復后,王獻之徹底崩潰了,世界上竟然還有這樣執拗偏激的女人,你說說這是何苦?看起來,自己這苦算是白吃了,罪白受了。胳膊拗不過大腿,王獻之只能含著眼淚與郗道茂離婚,當了新安公主的新郎。
郗道茂在離婚后處境悲慘,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她沒有辦法回娘家,只能寄人籬下,住在親戚那里。
說實話,新安公主品行不錯,她是真心愛著王獻之的,并非刁蠻無禮之人。
王獻之與原配郗道茂只生有一女,跟公主結婚之后,夫妻倆一直沒生兒子,也只生有一個女兒。
不孝有三,無后為大,為了延續王家血脈,王獻之動了娶妾的念頭,這換了是別的公主,肯定不會答應。然而新安公主通情達理,大大方方地對丈夫說:“我同意你娶妾,而且要娶就娶個漂亮的姑娘。”
王獻之大喜,便娶了一個叫桃葉的姑娘當小妾。
這姑娘長得的確好看,柔情似水,讓王獻之陶醉其中。桃葉的娘家在秦淮河以南,她時常過河回家看望父母。每次分別,王獻之都依依不舍,還寫詩表達離別情。
流傳下來的一首《桃葉歌》,就是為小妾寫的。
其中寫道:“桃葉復桃葉,渡江不用楫。但渡無所苦,我自迎接汝……”
詩寫的好不好且不說,恩愛之情躍然紙上,至少說明公主是大度的,如果她是個醋壇子,早就鬧翻天了,王獻之和小妾也不可能如此恩愛。
毫無疑問,王獻之是幸運的,他得到了三個女人真誠由衷的愛,一生陶醉徜徉在溫柔鄉里。
王獻之跟公主和桃葉的愛,是無奈之舉,更多只能是在盡一種丈夫的義務罷了。事實上,王獻之對前妻念念不忘,在內心深處,郗道茂才是他永遠的白月光。
四十多歲時,王獻之身患重病,眼看不久于人世,家人很是著急,請來道士為他做法。王獻之斷斷續續地訴說:"很多往事啊,我都不記得了,只記得和郗道茂離過婚。”
一直到彌留之際,郗道茂都是王獻之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他的愛有多執著,內心就有多愧疚。
如果生命可以重來,王獻之一定選擇跟郗道茂白頭到老。
王獻之確實夠狠夠有種,他有了當駙馬的機會,不是和妻子離婚去爭取,而是不惜自戕身體,也要維護自己的婚姻。
盡管這種努力最終失敗,但他仍舊沒有忘記原配,屬實已經難得。
戲劇《秦香蓮》中的那個負心男陳世美,為了攀上公主這個高枝,不惜隱瞞自己已經結婚的事實,甚至在秘密將要暴露的時候,不惜派人要將妻子滅口。
兩者相比之下,王獻之太令人敬佩。
現實當中,如果一對戀人面對這樣巨大的誘惑或壓力,又有幾個人能像王獻之做出那樣的舉動呢?
參考史料:《晉書·卷八十·列傳第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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