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深圳洪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劉年新通過“洪濤股份”微信公眾號發布公開信,提及洪濤集團當前面臨的困境,以及個人通過質押股票和房產設法幫助洪濤走出困境。
公開信顯示,近年來受經濟下行、房地產行業調控、疫情沖擊等因素影響,疊加銀行抽壓斷貸及應收賬款回籠不達預期,致使洪濤集團流動性出現困難,面臨生存危機。
自2024年開春以來,洪濤集團的危機再次升級,遭遇主力資金惡意做空,面臨面值退市風險以及潛在的其他風險等等。其中提及,近五年金融機構對洪濤抽壓斷貸10余億元,進一步惡化了公司的現金流,致使公司現金流難以維持正常業務經營。
于此,為滿足公司發展的資金需求及快速融資需要,劉年新及劉年新的家人親屬為公司多次提供財務資助5億元左右,提供了超過10余億元的擔保,而為洪濤集團提供財務資助的資金大部分來自于股票質押及房產抵押,“為洪濤,我已瀕臨傾家蕩產”、“我已散盡家財保洪濤”。
同時,基于洪濤的品牌價值、實力和新機遇,依然愿勇毅前行。據悉,公司賬面凈資產超15億元,在深圳龍華/云浮/天津等地擁有45萬平方米產業用地;在深圳羅湖/福田/南山和全國各地擁有70多處物業超26萬平方米不動產,由于購入時間長,資產重估價值極高。
據悉,6月8日,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劉年新與贏古能源就表決權委托和購入上市公司股份事項簽署《表決權委托協議》,協議約定:劉年新先生將其所直接持有的洪濤股份表決權全部委托給贏古能源行使,并承諾不以其他方式謀求取得或聯合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權。
6月1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發來的關注函稱,公司披露的表決權委托和控制權轉讓的相關公告內容披露不完整,涉嫌誤導投資者,違反交易所相關規定,明確表示深交所將對公司的違規行為采取監管措施;與此同時,公司收到深交所監管函,被指刻意隱瞞公司副董事長違規減持股份。
公開資料顯示,深圳洪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主營業務是承接酒店、劇院會場、寫字樓、圖書館、醫院、體育場館等公共裝飾工程的設計及施工,2020-2023年,公司營業收入已連續四年同比下滑,2023年營收7.41億元,凈利潤虧損14.04億元。
截至2024年6月17日,洪濤集團股票收盤價連續11個交易日低于1元,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4 年修訂)》第 9.2.4 條相關規定,披露本次風險提示公告,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深圳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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