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16日3時25分,陜西省橫山縣馬坊村發生一起只能用“喪心病狂”來形容的惡性事件:一男子為向昔日的生意伙伴尋仇,竟引燃了30噸炸藥!
您沒看錯,就是30噸炸藥。
根據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查看情況并試圖營救傷者的親歷者回憶:當時現場慘不忍睹,爆炸中心被炸出了一個籃球場那么大的坑,地下水都被炸出來了,到處都是毀壞的房屋。
四周布滿了被炸碎的人和家畜的肢體,樹杈上掛著被炸飛的受害者胳膊和腿。走在泥土中更得時刻做好心理準備——倘若不小心便會踩到東西,刨出來一看,那很可能是一個人腦袋。
據說許多抵達現場的官員,只看了一眼就嚇得癱倒在地。
更有人造謠,稱軍隊的導彈失控落入村莊,引發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此案直接驚動了高層領導,“刑偵八虎”之一的爆破分析專家高光斗臨危受命,擔任調查組組長。
當后來水落石出時,聽著犯人給出的作案理由,高專家氣得忍不住拍桌子痛罵。
究竟是多大的仇怨,能讓犯案者不惜引燃30噸炸藥?我們不妨從頭說起。
事發后,村民下意識認為這是場意外事故。
馬坊村所在的橫山縣隸屬于榆林市,轄區內遍布煤礦和金礦,對炸藥的需求量很大。然而在我國,想要獲取炸藥需要經過正規且嚴格的審批程序,且即便通過審批,拿到手的炸藥量也無法滿足礦上的消耗。
于是,巨大的“市場”催生了當地一個特殊產業的興起,那便是土制炸藥。
百姓向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眼見做炸藥能掙錢,人們便紛紛效仿。經過十余年的發展,橫山縣內已形成了一條完整的土制炸藥產業鏈,而橫山縣又是其中一處重要據點。
雖然在2001年初,中央專門下達文件取締這一黑色產業,大量私人作坊被關停,無奈“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許多財力雄厚的老板表面上積極響應號召關停作坊,但私下里又花錢買通地方官員,手上大量的囤貨得以保全。
據統計:此案破壞房屋311間,造成71戶83人死亡,120人受傷。有村民去田里澆水,回去一看全家都尸骨無存。不難想象,村民們有多憤怒。因此,面對警方的走訪調查時,人們爭相提供線索,而許多人將矛頭直指馬世貴。
村里藏炸藥的不止這馬世貴一人,可他格外引人懷疑。
據稱,這馬世貴也不是省油的燈:他跟妻子的關系很糟糕,兩人隔三差五就要大吵一架,吵到激情處時便跟瘋了一樣,對妻子大打出手。
不僅如此,他還跟許多人揚言,自己有朝一日一定會殺了這個惡婆娘。村民們表示,他說這話時臉上浮現出的那種兇惡的表情,怎么看都不像只是在說氣話。
警方很快便確認,爆炸中心正是馬世貴家后院的地窖,而馬世貴本人已不見蹤影。
這樣一來,調查就有了方向:調查組懷疑馬世貴偷偷搞到一批炸藥,計劃將老婆和孩子炸死后出逃。怎料爆炸引爆了其他人藏匿的炸藥,進而引發了可怕的連鎖反應。
就當警方準備對馬世貴發出通緝令時,高光斗卻提出了質疑:那馬世貴遠在天邊,近在眼前,不信你們把現場的人體碎塊撿回去化驗一下。
他的推斷理由如下:馬世貴家被炸出那么大一個坑,炸藥最少也要在10噸以上,且受災范圍內其他地方看不出有明顯的爆炸痕跡。
且之前的推斷在邏輯上存在漏洞:假設馬世貴想在殺死妻兒后逃跑,自然會做得盡量隱蔽,又怎么會引爆10噸乃至更多炸藥,弄得舉世皆知?因此,高光斗斷定作案者另有他人,而馬世貴一家不但不知情,還很可能已經全部罹難了。
后來,法醫報告證實了高光斗的推斷:搜集到的人體組織中,確實找到了馬世貴一家六口的DNA。
此外,橫山縣一名干部提供了重要線索,他非常篤定地告訴調查人員,炸藥一定不是馬世貴的。據他所說,馬世貴為人精明,早些年跟朋友做生意掙了些錢,家境在當地算是非常不錯的。他對炸藥敬而遠之,根本就沒碰過這門生意。
若問炸藥是誰的,十有八九是他哥哥馬世平的。
此人的確十分可疑:事發后,有人親眼看到馬世平來到弟弟房子廢墟前痛哭;當日6時左右,他還曾在醫院露過面。可眼下馬世平也不知所蹤了,親朋好友都聯系不上他。
警方立馬對其進行通緝,同時抽調大量人員,做好了“持久戰”的準備,哪知只隔了一天,馬世平就自首了。
面對警方審訊,馬世平非常痛快地承認了弟弟家的炸藥確實是他的,有足足30噸之多!
原來,就在當地政府取締這項黑產業不久,馬世平被迫關停了作坊。但他從事該產業多年,掌握著一定的財富和人脈關系,花重金買通了縣里一名管事兒的干部,因此沒有被趕盡殺絕,手里的囤貨都得以存留下來。
那名干部還好心提醒,建議馬世平把炸藥寄存到朋友家里,避過風頭再說。雖然向來對炸藥敬而遠之,可面對哥哥的請求,馬世貴仍答應了下來。
如今釀成慘劇,馬世平在審訊室里大呼冤枉:“他可是我親弟弟,我怎么可能殺他!就算我想殺他,也沒必要用30噸炸藥啊!”
不僅如此,馬世平還給出了確鑿的不在場證明:當晚他在家中和家人一起看電視,夜深后睡下了,這一點許多人可以作證;之所以會在案發后逃跑,是因為炸藥是他的,別的且不提,就“私藏違禁品”這一項罪名都夠他難受了,況且又死了這么多人。
后經證實,馬世平沒有撒謊。
“會不會是馬世貴自己點燃的?”
有人提出疑問:這么多火藥放在自家院子里,馬世貴實在放不下心,便在夜里拿著火把下地窖檢查,怎料一不小心引燃了。
對此,專家給出了否定答案:通常情況下,硝銨炸藥比較穩定,一點明火很難引燃,況且馬世貴家地下室潮濕,隨處可見積水,這會讓炸藥的敏感度進一步降低。在這種環境下想要引爆炸藥,只能用通過雷管,顯然,對爆破一竅不通的馬世貴是做不到的。
借此,調查組提出:兇手應該是村里人,對村中的情況有所了解,切跟馬世平、馬世貴有交情,知道炸藥藏在馬世平家中;此外,此人顯然懂得爆破相關知識。
警方旋即問了馬世平一個問題:你有沒有得罪過誰?后者一想,立馬大喊道:“是馬宏清,一定是他!”
馬宏清和馬世平曾經也情同手足,兩人跟一個叫劉世偉的人一起做炸藥生意,賺出了事業中的第一桶金。然而沒多久,馬世平和劉世偉就發現馬宏清的人品有問題——后者為了利益,什么事兒都做得出來。
起初,三人的生意由馬宏清負責賬目,后者卻做假賬,從合伙人手里騙走10多萬元。
還有一次,警方突擊檢查,馬宏清卻假裝無辜,反手就把劉世偉供了出來。總而言之,兩次三番吃虧后,馬世平當即拉著劉世偉,跟馬宏清撇清了關系,此后彼此各做各的,井水不犯河水。
果然,警方剛把調查重點轉移到馬宏清身上,立馬獲得了關鍵線索:有個鄰居告訴調查人員,就在事發當晚,馬宏清提著個包,鬼鬼祟祟地溜出了家門。
不僅如此,此后他也一直處于失聯狀態,直到2001年8月1日深夜,他才又偷偷摸摸地回到家,卻被蹲點的刑警抓了個正著。
面對警方盤問,馬宏清倒是表現得十分淡定,他對調查人員說,自己出門只是為了躲債,這兩天債主催得緊,生怕被人看到。至于爆炸案,他壓根就不知情。
這份供述沒有明顯破綻,事實也正向馬宏清所說,其經濟狀況確實一團糟。不得以,警方只能暫時將其釋放。
恰在此時,經過不懈努力,調查組終于獲得了關鍵物證——他們在現場找到了雷管和導火索的碎片,這證明了此案絕非一起事故,而是有人故意為之!
8月4日,警方借故再次傳喚馬宏清,這次卻是玩了一手“調虎離山”,實則派人進入其家中搜查。果然,警方找到了幾根雷管和一根被剪去一截的導火索,材質與現場找到的碎片一致。
不僅如此,從馬宏清女兒日記和口述中,警方得知嫌疑人的精神狀態存在很大問題,經常喝個爛醉,然后歇斯底里地大喊,揚言要炸死某些人。
當看到女兒的日記后,馬宏清臉色一變,一番猶豫后總算放棄了掙扎,向警方坦白了一切。
原來,與馬世平、劉世偉分道揚鑣后,馬宏清于1995年開了一座石料場。因此前的行徑被曝光,他的信譽一落千丈,石料場受到牽連,門可羅雀,沒多久便關門大吉。
此后,馬宏清在生意上做了很多嘗試,非但沒掙到錢,還欠了不少錢,三天兩頭就被債主催債,搞得他東躲西藏,狼狽不堪。另一頭,馬世平的炸藥生意卻是蒸蒸日上,如此落差令馬宏清非常郁悶,甚至恨之入骨。
慢慢地,他把自己糟糕的處境全部歸咎于對方:一定是馬世平、劉世偉暗中作祟,導致他無論做什么生意都會失敗。有了這個念頭,他越想語氣,最終下了找對方報仇的決定。
悲劇的導火索發生在2001年7月14日,當天,馬坊村一王姓村民前來討要一筆2萬多元的債務,馬宏清哪兒拿得出這筆錢?怎料對方得理不饒人,一個勁地逼問什么時候能還錢,這令他怒火中燒,同時又產生了一股極端的悲觀情緒——活得如此窩囊,沒意思。
次日,馬宏清拿了幾個雷管和一捆導火索,乘車返回了馬坊村。他此行有兩種打算:村里有不少人也欠他錢,先去村里討債,如果能要到錢周轉也就罷了,若是要不到錢,他一定會給馬世平一點顏色看看。
結果令他大失所望:奔波了一整天,他顆粒無收。
于是在7月16日凌晨3時左右,馬宏清帶著雷管引線溜出了門。
據他所說,就在回村那天,他恰好看到有人把一袋袋炸藥搬進馬世貴家的地窖,于是便打算偷一兩袋去炸死馬世平和劉世偉。哪知來到馬世貴家一看,他再一次火冒三丈:地窖被牢牢鎖住,窗戶也有鐵絲網攔著。
做生意失敗,被債主逼得走投無路,眼下想尋仇都遭遇失敗,至此,馬宏清突然有了自我了斷的念頭。
他從附近找了一根樹枝,透過鐵絲網捅破一袋炸藥,插上雷管接上引信后點燃。
馬宏清本以為自己心如死灰,定能慷慨赴死,可看著快速延伸的導火索,他突然慌了。求生的本能驅使他拼命逃離了現場,沒多久,身后便傳來震耳欲聾的爆炸聲……
所謂“冤有頭債有主”。審訊時,高光斗質問馬宏清:就算你卻是被馬世平害得淪落于此,可馬世貴跟你無冤無仇,你為什么要炸馬世貴家?而且你也曾是倒弄炸藥的,難道不明白30噸炸藥爆炸是什么概念嗎?
怎料馬宏清振振有詞:誰讓馬世貴是他親弟弟呢?并且這些炸藥是我故意點燃的,我知道那是馬世平的全部家底,炸了它,馬世平就一無所有了,我就是要讓他嘗嘗破產的滋味!
至于那些無辜被牽連的受害者,馬宏清更是揚言他們“活該”:“村里的人都做炸藥,沒有一個人是干凈的。而且我不過是找他們借了點錢,他們就沒日沒夜地討債,害得我睡不安穩,活該被炸死!”
這話氣得審訊人員破口大罵,高光斗更是忍不住怒拍桌子。
2001年9月3日,此案在榆林市中院開庭。旁聽之人大多是受害者親屬,現場氣氛相當嚴肅,大伙兒恨不得將被告生吞活剝。
最終,馬宏清被判處死刑,于2001年9月23日被當眾槍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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