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
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 有償陪侍 綜合履職 訴源治理 控輟保學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蔡某某、王某某,自2023年8月中旬開始,先后組織魏某某、封某某等26名未成年女子,在A酒吧為客人提供陪酒、陪唱等有償陪侍服務。涉案未成年人在陪侍過程中沾染吸煙、酗酒等不良行為,身心健康受到傷害。
[檢察機關履職過程]
1.依法引導偵查,精準有力懲治犯罪。湘橋區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本案時,在對該兩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準逮捕后,針對案件事實證據中存在的問題,為精準有力打擊犯罪,承辦檢察官圍繞組織管理情況、不法獲利、陪侍情節等問題,向公安機關提出詳盡的繼續偵查意見,引導公安機關進一步夯實犯罪證據。2024年1月,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后,在扎實的證據面前,2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認罪認罰。后湘橋區人民檢察院以兩犯罪嫌疑人涉嫌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依法提起公訴,法院采納了檢察機關的全部指控意見,對蔡某某、王某某判處刑罰,有力打擊了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犯罪行為。
2.多措并舉,共織未成年人保護網。一方面,針對辦案中發現的轄區內娛樂場所違規接納未成人并提供有償陪侍問題,湘橋區人民檢察院向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文旅、公安等行政部門提出了行政公益訴訟檢察建議,從強化行業監管、法治宣傳等方面提出意見建議,推動源頭治理,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相關職能部門在收到檢察建議后,對全區娛樂場所、民宿客棧等經營場所開展檢查31場次81家,切實筑牢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防火墻”。另一方面,針對辦案中發現的7名失學輟學、屬于義務教育階段適齡未成年人的被害人,湘橋區人民檢察院認真貫徹落實“控輟保學”機制,及時將上述7名被害人失學輟學信息移送至其戶籍所在地人民檢察院,并與當地檢察機關做好銜接溝通,共同保障適齡未成年人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典型意義]
未成年人被組織從事有償陪侍服務,嚴重侵害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長,娛樂場所違法接納未成年人,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檢察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中要嚴厲打擊侵害未成人違法犯罪,同時也要強化綜合履職、能動履職,打好未成年人保護的“組合拳”,以司法保護融入其他“五大保護”,協同政府、社會共同當好未成年人的“安全員”。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