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自2011年開始,國家就啟動了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專門用于幫助農村孩子,特別是貧困地區的孩子改善營養狀況,縮小城鄉小孩之間的營養差距。
經過十多年的發展,該項計劃的補貼標準,已從最初的每名孩子3元,提到到5元。每一年的國家財政投入大概在200億左右。但是,對于這樣一筆直接用于孩子成長的費用,也有人打起了“主意”,干起了從孩子口中“搶食”的勾當。
最近,《國務院關于202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披露的一組數據,讓人很是不安:
國務院對13省159縣2021年至2023年8月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專項資金進行審計后發現,有的營養餐經費被變相擠占,41縣和1533所學校等通過壓低供餐標準、虛構采購業務等變相截留擠占2.7億元;有的被串通套取,5縣教育部門與中標供應商合謀,通過供應商分紅、捐贈等方式套取4216.02萬元,用于發放福利等。
客觀說,在營養餐經費上“動手腳”的現象,早就不是第一次曝光。比如,刻意克扣經費,給營養餐偷工減料、以次充好,在招投標中搞尋租等,從而達到“中飽私囊”的目的,其實都時有曝光。
比如就在前不久,甘肅省通報的幾起腐敗問題典型案例中,就有這樣的情況:臨夏州臨夏縣韓集學區雙城中心小學副校長馬景平、原后勤主任宋光林,于2019年利用職務之便,通過虛假填制營養餐出入庫記錄、虛增學生就餐人數,套取營養餐補助經費2.45萬元,各自私分1.225萬元。
但是,此次審計報告中所披露的營養餐經費補貼遭“跑冒滴漏”,還不僅僅是滿足個別人的“私利”。其中一個細節讓人尤其驚嘆:159個縣中,有66縣將19.51億元用于償還政府債務、基層“三保”等支出。且根據審計結果,這種現象所在的縣,數量是最多的。
也就是說,超過三分之一的縣,是將營養餐經費挪用去還債,或是用于其他方面的公共支出了。
這幾年,關于地方財政壓力增大的消息,應該大家都聽到過很多。諸如公務員降薪、公交暫停等,都是非常直觀的體現。
而現在連孩子的營養餐經費都要想著挪用去還債和其他支出,這算是為地方財政壓力再次提供了一個鮮活的注腳。
但從常識想想,既然各方面的還債和支出已經捉襟見肘,要挪用的定然就不會只是營養餐經費了。畢竟,這也是比較有限的。由此引出的一個新的問題是,在壓力之下,到底有多少款項會出現“異動”?到底在支出方面,會優先保障什么?又有哪些領域,會被優先“忽略”?從這里面,或許才能真正看出各地到底重視什么了。
這次報告中,就有一個細節提供了參考:
5縣教育部門與中標供應商合謀,通過供應商分紅、捐贈等方式套取4216.02萬元,用于發放福利等。
福利發給誰了?想必無需過多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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