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顯
有一條關于經濟政策的基本原理,顯淺到小學生也一聽便曉得,但是在現實生活上,明白的卻連一百個也沒一個,如果是政府官員和政客,就一千個也沒一個。
這條經濟社會的基本原理是;社會上絕大部分的人,都有雙重身份,即“既是生產者,也是消費者”。
所謂的“生產者”,即是你的工作。你可以是打工的,也可以是管理階層,更可以是老板,這些人,都可以在工作中得到利益。
或許這應該叫作“持份者”,更為恰當。有的人的“持份”利益比較大,如大老板,又如股東,又如的士車主,又或者是高層管理人。也有的人的“持份”利益很少,例如地產發展商的掃地阿嬸,隨時可以轉工到例如銀行掃地,或者是到清潔公司去,因此,地產業的盛衰,對她的“持份”并沒有多大影響。
的士司機要想轉工去當貨倉管理員,或者是酒樓侍應,也不太難。理論上,你持有一股“長江和記實業”(001)也可以算是其“持份者”,不過“持”的“份”不大。
絕大部分的人,李嘉誠除外,都只是很少很少產業的“持份者”。例如本人,也涉及不少產業,包括了股票、人工智能、網購、生產衣服與健康食品、影視制作、傳媒包括網媒、公關、出版等等,這些產業的政策,都影響到我的收入。
可是,我同時也是消費者,每天的衣、食、住、行、娛樂等等,各項各項的支出,一年下來,少說也有數百項。
簡單點說,我們作為生產者/持份者,產業的收入愈多愈好,然而,我們作為持份者,就這產業所付出的支出,卻是愈少愈好。而這兩者,卻是互相矛盾,不可能調和的。
問題在于,科技發展往往會淘汰產業,令到生產者的收入受損。對他們而言,這損失往往是全部。但同時,它們也令到生產更有效率,可令消費者受益,而消費者人數永遠比生產者多得多,因此,社會也會整體得益,換言之,餅是做大了。
所以,劇本只有兩個:一是殺掉生產者,保住消費者,社會整體進步。二是保住生產者,寧愿消費者得不到利益,整體社會原地踏步,但長期下來,就會被別人趕過、取代。現實永遠是痛苦的兩難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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