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錦江區的一家國有企業,因為亂收停車費,被職能部門沒收了110萬元,還被罰款了16萬多。
塔子山公園停車場進口。鐵拐李/攝
成都興錦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
被沒收110.3768萬元并被罰款16.62264萬元
日前,一起涉及到成都市錦江區的一家國有企業高于政府定價制定塔子山公園配套停車場收費標準并收取停車服務費從而被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并進行罰款的違法行為浮出水面。
據一份文號為“成市監處〔2024〕51010024000082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內容,一家名為成都興錦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的主體單位存在一個主要違法事實:在2018年3月17日至2024年1月26日期間,高于政府定價制定塔子山公園配套停車場收費標準并收取停車服務費。
該行政處罰決定書明確了成都興錦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的違法行為類型:超出政府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價格的,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價制定價格的,擅自制定屬于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范圍內的商品或者服務價格的,提前或者推遲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自立收費項目或者自定標準收費的,采取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費、擴大收費范圍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的,對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的,違反規定以保證金、抵押金等形式變相收費的,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服務并收費的,不按照規定提供服務而收取費用的,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其他行為。
因此,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一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一十一條第一款、《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一十六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九條的規定,對成都興錦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作出了沒收違法所得110.3768萬元并罰款16.62264萬元的處罰決定,處罰決定日期為2024年8月2日,處罰有效期為2099年12月31日。
成都興錦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
是成都市錦江區的一家區級國有企業
關于成都興錦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截至本文發布之日的企業信息顯示,該司2012年注冊于成都市錦江區下沙河鋪街43號,注冊資本為600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張學勇。
按股權結構,成都興錦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由成都百年春熙集團有限公司占股90%、四川省財政廳占股10%,這個成都百年春熙集團有限公司是由成都市錦江投資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百分百控股的,而成都市錦江投資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是由成都市錦江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百分百控股的。
因此,成都興錦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擁有一個完全的國企身份,是屬于成都市錦江區的一家區級國有企業。
(作者:鐵拐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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