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發布消息,近日,鄭州海關駐鐵路東站辦事處緝私分局聯合鄭州市煙草專賣局開展打擊走私雪茄專項行動,出動警力10人對2起刑事案件開展集中收網行動,抓獲犯罪嫌疑人2名,查扣走私入境的各類品牌雪茄1324支、煙絲2.64千克,案值共計220余萬元。經查,上述案件中涉案人員為逃避海關監管,通過境外網站購買雪茄、煙絲等煙草制品后以低報價格、分散郵寄等方式通過郵遞渠道走私進境。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走私刑事辯護律師吳國雄律師/深圳:
1、雪茄作為個人物品進境征行郵稅,依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63號),雪茄稅號03020000稅率為50%,完稅價格為10元/支,即每支雪茄征稅5元。如果價格高于20元/支或低于5元/支,則按實際購買價格乘以50%計征稅額。
2、雪茄作為貨物進口,依據現行稅則,雪茄稅號:2402100000,征收關稅25%、增值稅13%、消費稅36%,綜合稅率為120.7%,即100元貨值,征稅120.7元。
3、所以涉案雪茄認定為“貨物”還是“物品”對偷逃稅額影響巨大!
吳國雄(深圳) 海關法專業資深律師,專注于走私犯罪辯護、海關爭議解決、海關事務專項顧問。居于深圳。
編輯:胡青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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