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房屋養老金一石激起千層浪!
8月23日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董建國提到:“研究建立房屋體檢、房屋養老金、房屋保險制度,構建全生命周期房屋安全管理長效機制。目前,上海等22個城市正在試點。特別說一下房屋養老金,個人賬戶通過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已經有了,試點的重點是政府把公共賬戶建立起來。”
部長的一句話,引起了社會成面的廣泛討論,那么房屋養老金與現行的大修基金制度和房產稅有何不同呢?
從模式來說房屋養老金確實既不是房地產稅,也和大修基金不同。我個人判斷住建部提出的房屋養老金是針對因為老化,而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如結構安全,建筑防火等方面的建筑。
我們先從為什么這兩年政府要提出房屋養老金制度說起,我們先看看今年發生的房屋垮塌及結構重大安全事故的案例:
據銅陵發布官微消息,5月27日13時40分左右,銅陵市郊區大通鎮龍苑小區48棟一側發生坍塌,初步排查有5人失聯
5月31日11時56分,廣西崇左市消防救援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龍州縣白沙街106號6號房屋發生倒塌,有人員被困。
武漢市江夏區中州社區12棟的居民反映,兩年前他們的房子被鑒定為c級危房,當時村里讓居民們外遷過渡,等房子維修加固后再回遷居住。
注意!以上倒塌發生結構安全事故的都不是民間的自建房,而是開發商修建的商品房。原則上來說商品房是經過了正規的設計、施工、審圖、監理、驗收……等全套流程。而這些2000年左右建成的商品房,在二十年后,都出現了嚴重的安全事故,造成了難以估算的財產損失和傷亡,更何況沒有經過建設流程的自建房,我估計存在的安全隱患會更多。
所以,對于這類存在重大結構安全隱患建筑的檢測和加固工作,刻不容緩。
而目前,我們現行的大修基金制度,是在房屋購買時,按房價的2%~3%左右的比例繳納。這個大修基金其實就是部長提到的“個人賬戶通過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已經有了”。
然而,隨著經濟的發展,消費水平的上升,尤其是房價的上升,過去繳納的的大修基金已經很難契合現在房屋維護的費用。同時,建筑的老化,是隨著時間的變化而愈發嚴重,需要進行維護、維修的內容會越來越多,而過去繳納的大修基金的資金池也會隨著時間變得枯竭。
一旦大修基金用完,房屋遇到需要維護、維修的情況,就只得召開業主大會,和業主代表們商議,然后向全體業主征收費用。然而,多余很多小區,連物業費都很難收齊,更何況這樣的資金籌集了。
而建筑結構安全的問題,又不會等待業主們的商議,一旦事故發生,后果不堪設想。因此,需要從另外的渠道解決資金的問題。
而這個房屋養老金和大修基金底層邏輯的不同,大修基金或者后續籌集的資金,是由業主支付,開發商或者物業進行統籌安排。這個房屋養老金,根據目前的信息看,是由地方政府財政支出,并建立基金賬戶,專款專用,由職能部門進行管理。這也就是部長提到的“政府的公共賬戶”
另外,對于資金的用途,大修基金是一個小區一個賬戶,原則上不會跨小區使用,資金較為分散,用于一些日常的維修,比如電梯,設備管線,小區園林等,是沒問題的。如果遇到一些重大問題,比如出現結構安全隱患,大修基金很難覆蓋維修、加固的費用。也就是說,雖然出現重大隱患的概率很低,但是一旦出現就需要大量資金。而這個房屋養老金就彌補了,這類“小概率,大問題”的情況,把資金集中管理,集中使用。
而房產稅“替身”一說,就更不靠譜了。首先,房屋養老金的主責方是各地的住建部門,而房產稅的主責方是稅收部門。另外,對于地方政府而言,房屋養老金是財政支出,房產稅是收入。再者,對于用途,房屋養老金是專款專用,而房產稅的使用方向是不定的。
目前,國內新出讓土地、新建樓盤、銷售數據,都出現較大程度的下滑,這意味著土地出讓金、和大修基金都隨之出現較大程度的下滑。那么,這個房屋養老金是一種未雨綢繆,也是對地方政府籌集資金的挑戰。
個人判斷,超長期國債會有一部分資金流入這個房屋養老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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