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志明律師
好消息,老師不得給家長布置作業了: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發布相關通知,明確不得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上海要求不得讓家長檢查批改作業#;小學一、二年級不布置書面回家作業,小學其他年級每天書面作業時間不超過60分鐘,初中每天書面作業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90分鐘;建立“小學每周一天無作業日,初中每周一天無書面回家作業日”的制度。
其實關于老師不得給家長布置作業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了,不信,看幾個新聞:
教育部門經常強調,反復強調,好像是屁用沒有,為什么屁用沒有呢?很簡單,有禁止規定但無罰則都是空規定。只是規定老師不得給家長布置作業,但沒規定給家長布置作業老師面臨什么樣的處分,老師怕啥啊?怕你個捶子。
上海教委這次還是犯同樣的錯誤,只是規定了不得給家長布置作業,但沒有規定老師這樣做的后果,請問老師有什么可忌憚的,有什么可在乎的?相反,給學生多布置作業,給家長多布置作業還落個“嚴師”的美名呢,何樂不為?我行我素,多布置,往死里布置。
為了核實教委的規定,我特意查了該規定的出處,5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網發布《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優化上海市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提高作業育人水平的通知》(簡稱《優化作業通知》)以及《上海市義務教育學校作業管理負面清單》,對老師布置作業作出了諸多規定,我反復讀了全文,通篇未見任何違反負面清單的罰則。
如果非要找罰則,只能說《優化作業通知》里的這個:“學校要建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的作業管理制度,明確作業管理權責和對教師的工作要求,有效落實規范化的作業備案、公示、檢查、預警、通報等制度,全面提升作業設計、布置、批改、分析、反饋等方面的管理水平。”可惜這個規定太空洞,沒有具體到對校長和老師的懲罰上。
哪怕在文件上規定“罰酒三杯”也比空洞的條款要好得多,比如規定老師給家長布置作業屬實的,老師必須當眾喝完一瓶茅臺酒,只要有這個規定,絕大多數老師是不敢再給家長布置作業了,除非酒量大的老師還敢布置。現在好,你連“罰酒三杯”都不放進文件里,這文件的含金量就很虛很空了。
話說靠“不得”兩字就能制止得住老師亂布置作業的野蠻操作了嗎?教育部門的冒號們你們自己相信嗎?你們是不是在刻舟求劍中很有快感?
這些年來,我發現一個很好玩很有趣很有意思的現象,數發文件的數量教育部門名列前茅,數落地執行的質量教育部門名落孫山。不得不說,《優化作業通知》又將成為一紙空文。這是上海市教委犯的致命性錯誤,懇請上海市教委及時打補丁。
天天喊狼來了,狼就是不來,誰還會相信你?好好反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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