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涉嫌偽造的教委復函文件,點對點隱蔽宣傳,告訴購房者買房可劃片入讀項目邊上的學校。萬科重慶項目萬科璞園的膽子也太大了,大到因為違法行為“情節嚴重”,其開發主體重慶林畔花園置業有限公司成為了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的典型。
萬科重慶項目萬科璞園營銷中心外景。樓究院/攝
重慶一置業公司
成為民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典型
日前,一份索引號為“11500000MB17643950/2024-00231”的公告顯示,重慶市2024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典型案例 (第四批)正式公布,成文日期為2024年7月15日。
在該公告公示的10大典型案例中,案例4的內容為:
渝北區市場監管局查處重慶某花園置業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2024年4月3日,渝北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重慶某置業有限公司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作出責令改正,并處罰款195萬元的行政處罰。
經查,當事人所銷售的是預售性質的商品房,案發時其涉案樓盤尚未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劃定入學范圍,當事人為更好的銷售涉案樓盤,宣傳涉案樓盤能夠入讀渝北區某知名中學。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渝北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了上述行政處罰。
萬科璞園項目
由萬科旗下重慶林畔花園置業公司開發
據查證,該公告中提及的“重慶某花園置業有限公司”真實全稱為重慶林畔花園置業有限公司,該公告中提及的“涉案樓盤”的真實名稱為萬科璞園。
據截至本文發布之日的企業信息,重慶林畔花園置業有限公司2013年8月注冊于重慶市渝北區雙龍湖街道,注冊資本和實繳資本均為40096.03萬人民幣,現在的法定代表人為趙斌。
穿透股權可知,重慶林畔花園置業有限公司是深圳市國資委所屬的深圳市地鐵集團有限公司控股的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重慶區域設立的萬科(重慶)企業有限公司下面的一個項目公司。
據土地交易信息,重慶林畔花園置業有限公司作為受讓單位,于2022年7月份,以113023萬元的成交價拿到了重慶市渝北區兩路組團S分區S07-1/03、S09-1/03、S12-1/03的城鎮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土地面積9.6571公頃,約145畝。
在位于渝北區悅港大道中段的該地塊上,作為開發主體,重慶林畔花園置業有限公司所開發的樓盤即為萬科璞園,物業類別為洋房、聯排、疊拼。從拿到土地開始到現在,萬科璞園項目已經取得了10次預售許可證,最近一次是在一個月之前的7月25日取得的。
涉嫌偽造教委復函文件
萬科璞園項目為了賣房也太大膽了
據了解,擁有1000多戶房源的萬科璞園項目,其銷售模式為萬科自有銷售公司與其他代理公司共同進行,其中萬科自有銷售公司為重慶唯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另三家代理公司分別是重慶同城置業顧問有限公司、重慶世聯行房地產顧問有限公司、重慶(香港)中原營銷策劃顧問有限公司。
上述四家公司總計有40余名置業顧問先后參與了萬科璞園項目入市房源的銷售工作。
但是,萬科璞園項目的開發主體重慶林畔花園置業有限公司,在沒有獲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對該項目相關地塊劃片入讀批復的情況下,擅自將該項目宣傳為購買房子的業主子女可入讀距離該項目不遠的渝北區數據谷中學校。
而且,萬科璞園項目的銷售負責人在項目培訓會議上,向置業顧問傳達該項目宣傳為可入讀渝北區數據谷中學校的宣傳口徑,再由置業顧問向購房人進行宣傳。
據悉,置業顧問在向購房人宣傳時,通常以口頭方式進行,在購房者提出需要查看相關文件確認劃片入讀情況時,置業顧問通常會誘使購房者先行繳納定金,再使用公用電腦或手機向購房人展示涉嫌偽造的教委復函文件,且不允許購房人對文件進行拍照、錄像。
這里需要提示的是,不管是萬科璞園項目的開發主體重慶林畔花園置業有限公司,還是部分進行銷售工作的置業顧問,他們涉嫌偽造教委復函文件的行為,公安機關已立案調查。
點對點隱蔽宣傳
萬科璞園置業顧問有辦法對付購房者
相關信息源顯示,其實,在購房合同簽訂后,出現過有部分已經簽訂購房合同的業主提出質疑再次要求核實入學情況的事情,可是接待他們的置業顧問卻通過微信、電話等方式向購房人暗示入讀文件上的數據谷中學校沒有問題,宣傳購買萬科璞園項目的房子不能入讀的是其他人對萬科璞園項目的詆毀,以打消這些業主的顧慮。
還有,作為開發主體,重慶林畔花園置業有限公司在萬科璞園項目的銷售工作中所出現的上述宣傳行為,自2022年9月樓盤開始銷售時就已經發生了。直至2024年2月,因部分業主獲知并無劃片入讀的真實情況后,他們開始在萬科璞園項目的營銷中心集中討要說法。
長達兩年多的時間內,購買萬科璞園項目的房子,到底能不能劃片入讀渝北區數據谷中學校,并未發現有報紙、電視、網頁、公眾號等公開渠道的宣傳信息,均為置業顧問與購房人的點對點隱蔽宣傳,其虛假宣傳的主要受眾為已經簽訂購房合同的業主和潛在的購房人,具體人數無法查清。
實際上,重慶市渝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2023年3月份的時候,是行政約談了重慶林畔花園置業有限公司的,明確告知重慶林畔花園置業有限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宣傳學區房、學位房。
違法情節嚴重
重慶林畔花園置業有限公司被罰195萬元
為了阻止重慶林畔花園置業有限公司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在今年4月份的時候,重慶市渝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重慶林畔花園置業有限公司在萬科璞園項目的銷售工作中現實存在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對重慶林畔花園置業有限公司執行了如下處罰決定:責令重慶林畔花園置業有限公司停止違法行為,并對重慶林畔花園置業有限公司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95萬元。
據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為: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屬于發布虛假廣告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處罰。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的規定為: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上面這兩條法律條款說明,從受罰195萬元的額度來看,重慶林畔花園置業有限公司現實存在的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已經屬于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了,只是還沒嚴重到“吊銷營業執照”的地步。
(作者:樓究院)
版權說明:本文系《樓究院》原創文稿,版權完全屬于《樓究院》,未經授權請勿截圖復制轉載,如侵權,將訴諸法律向侵權者進行索賠。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