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法官大老遠上門調解,為我的事情專門上門來,法院現在真的太人性化了”。近日,通化鐵路運輸法院行政法官主動上門調解,為七旬老人協調解決征收補償案件,成功化解一起行政糾紛。
辦案法官經過庭審調查發現,雙方對征收的基本事實均無異議,主要焦點在于當時簽署四份征收補償協議時,協議簽署人均是原告的兒子,但并未經原告的同意或授權委托。因涉及家庭內部問題,且原告年事已高行動不便,法官特地上門向原告了解核實征收補償時的詳細經過,聽取他的訴求,法官又與原告的兒子取得聯系,釋明法律規定,詢問當時的真實情況,原告及其兒子均表示當時只有一套房子是原告同意兒子代簽的,其余三套均是原告所有。
查清案件事實后,辦案法官積極與征收部門協調溝通,采用向征收部門發送行政機關糾錯建議的方式,征收部門很快同意撤銷三份原行政協議,與原告重新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原告收到決定后立即來法院撤回起訴,這起行政協議案得到實質性化解。
該案件的化解充分顯示行政機關自行糾錯機制在實質化解行政爭議中的重要作用。行政機關勇于自行糾錯,將有效地減少和化解行政爭議,同時也減輕了當事人訴累,強化公眾對法治政府的認同感和信任感。今后,通鐵法院將充分發揮司法監督作用,嚴格按照行政法律規范中的條件、程序,強化司法審查職能,積極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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