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半熟男女》開播有段時間了,劇情很炸裂,人物很豐滿,每個角色并不是非黑即白,都存在著自己的不完美,但也絕對不算壞。
金融男瞿一芃給我的感觸最深,自身條件不錯,名校畢業,人長得也帥,唯一的不足就是家境。
但是他放著這樣的條件不好好去努力,反而一門心思用在了釣富婆身上。
為了追求假富婆何知南,他故意打專車送她回家。
在何知南下車之后,故意讓師傅繞一圈再回來,害怕何知南發現他就住隔壁。
這沒什么,關鍵是瞿一芃竟然偷偷將司機車上的兩瓶礦泉水拿走了!
這兩瓶水雖然是專車司機給客人喝的,體現一下專車的待遇。
但是一般也就真的有需要的客人喝喝,大部分人都不在意。
瞿一芃看起來也不渴,卻反手將水偷偷塞進了自己包里。
這兩瓶水最多5塊錢,而瞿一芃的年薪是40萬,難道真的會缺這兩瓶水嗎?如果不缺,為什么要拿呢?
來聽簡清細細分析一下瞿一芃這個人~
瞿一芃為什么非要傍富婆?
首先第一個問題瞿一芃為什么那么執迷于傍富婆?以他的條件,找一個韓蘇這樣有能力有美貌的女友并不難,但韓蘇這種有錢程度對他來說不夠。
在原著設定的背景是北京,北京工資高,瞿一芃一年稅后有個40萬,一個月也是三萬多了。
看著很多,但實際上真正能存下來的很少。
首先是房租,瞿一芃和韓蘇租的小區地段好,裝修設施也不差,房租劇里沒有明說。
但是在韓蘇要去香港之前,兩人說過這個房子剩下的房租一個人承擔的話,會吃不消。
兩個人的工資都那么高,還吃不消的房租,姑且算它一個月8000。
住解決了,其次就是吃了,北京物價高,隨便買點菜就是幾百,出去吃更是貴。
看劇里,瞿一芃經常在家做飯,這里能省點,但是瞿一芃肯定還需要社交。
像是那樣的大公司,出去和同事時不時聚餐一下,肯定會去比較高檔的地方,一頓最少500吧。
一個月光是應酬就得2~3千。
而且他還談戀愛,逢年過節,或許心情好,得給女朋友送送禮物,搞搞小浪漫吧!
韓蘇的那雙高跟鞋就要將近6000多,,雖然不會經常給女朋友買那么貴的禮物,但幾個月總有送一次的吧!
還不算額外的支出,比如油費,醫藥費等等。
一個月算下來實際能留下,瞿一芃能留在手上的也只有1萬多的樣子。
或許一個人在北京生活足夠了,但是瞿一芃還要養家。
他的父母都是農村的,沒什么經濟能力,年紀大了,生病頻繁,光光是醫藥費就頭疼。
作為雞窩里面飛出的金鳳凰,瞿一芃不僅要照顧父母,還要照顧自己的姐姐妹妹等人。
妹妹要上學,這錢大概率他出,姐夫是個賭鬼,姐姐日子不好過,也得他接濟。
他那點工資,根本不夠用。
如果再找一個普通的女生,對方不能給他太多經濟上的支持。兩個人在北京想要買房買車,養父母,還要養孩子,簡直是癡人做夢,連活的下去都很難。
所以瞿一芃必須找富婆,只有富婆能解決自己的經濟狀況,能讓他過上好日子。
瞿一芃為了追求富婆多努力?
瞿一芃其他不佩服,在傍富婆這塊真的很有執行力和行動力,說干就干。
來公司時,誤以為何知南的富家千金后,就對何知南觀察了起來。
首先通過看她的穿搭,都是名牌,經常提回家一大堆名牌的東西,應該經濟條件不差。
其次通過吃飯時的旁敲側擊得知,何知南是本地人,自己名下還有套房,沒有買房的壓力。
心中確認何知南的富家千金身份后,瞿一芃就開始行動了。
第一步,故意引起對方注意,通過藍莓味的糖果成功和何知南搭上話。
第二步,故意制造偶遇,通過去同一家早餐店。
第三步,故意賣慘,博取同情。
心疼一個男人是女人倒霉的開始,也是一個男人抓住女人的手段。
慢慢的拉近自己和何知南的關系,最終拿下何知南。
為了拿下何知南,窮小子瞿一梵也是費了不少勁。
期間和何知南約會在高檔餐廳,何知南點了一大堆東西。沒錢的他,只點了一份便宜的沙拉和紅酒,還得裝是自己要控制熱量。
送何知南回家打了專車,在何知南下車后,他還偷偷拿走了車里的兩瓶水,價值不會超過5塊錢。
為什么那么有錢的瞿一芃要拿這兩瓶水?
還不是因為他的那點工資不僅要養自己,還要養全家,包括姐姐姐夫家,遭不住呀!
對待生活也是能省一點是一點,這就養成了占便宜心理,看到能占的便宜,絕對要占!
即使知道自己不需要這兩瓶水,也會想拿走,平衡一下心理,能賺回來點是一點。
后面在發現何知南不是千金后,瞿一芃是一點猶豫也沒有,直接冷暴力何知南,斷崖式分手。然后離職走人,跑去了大溪地找真正的富家千金。
因為沒啥錢,去大溪地的飛機票買不起,一個年輕小伙,竟然圖便宜報了一個大溪地老年團。
這毅力!這決心!瞿一芃想不榜到富婆都難呀!
瞿一芃為什么不靠自己?
講真,瞿一梵這個撈男自身條件真的不差。
靠自己一個人從鄉下考到了全國TOP級的大學,畢業后也是去大公司當經理。
人更是長得高大帥氣,小迷妹無數。
如果像韓蘇一樣,靠自己打拼,未來發展未必會差。
但他是如何做的呢?
在韓蘇努力拼事業的時候,他在家里打游戲。
約的稿子不想寫,還是韓蘇給他熬夜寫好的。
就這樣他非但不感謝韓蘇,還覺得韓蘇事業心太重,野心太強。
瞿一梵不是自己能力不行,而是自我看低了,標簽化自己了。
他將自己看作拿不出手的酸筍,其他人對于酸筍的嫌棄,被他看成是對自己的嫌棄。
高中時期被女同學嫌棄酸筍的味道,他就記到畢業,故意約她去臟亂差的店里面,看著她熱的脫妝,滿臉狼狽。
他打心底里覺得,自己就是那壇酸筍,永遠上不得臺面,就算是用保鮮膜包的再好,里面的酸臭味依舊濃郁,濃郁的讓人厭惡。
作為這壇酸筍,他并不想著改變自己,怎么讓大家去接納他,他想的是對方如何看不起自己,自己要如何將對方拉下來羞辱。
思想錯了,路也就走錯了。
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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