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流傳一段視頻,為一名女子實名舉報,稱她的寶馬車被當地法院的工作人員私自開走,并且車內還有上百萬的財物。
據該女子稱,她在報警后得知寶馬車成了被執行車輛,但女子堅稱自己沒有名下沒有任何案件。就算自己是被執行人,法院在執行前也需要通知自己,而不是直接扣押其車輛。
更加離奇的是,車輛被開走34小時后,就產生了違法行為。根據監控所示,當時副駕駛就坐著法院的工作人員。
目前,法院仍未歸還車輛以及車內價值上百萬元的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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