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起因
在威海文登區,一場人間悲劇震驚了所有人的心。一個年僅5歲的男童涵涵,在生母陳某及其男友石某某的暴力下,不幸失去了寶貴的生命。近日,威海文登區檢方已對此案提起公訴,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男童生命凋零,傷痕令人痛心
3月26日,當鄭光接到兒子涵涵不幸去世的消息時,他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趕到威海文登中心醫院后,眼前的一幕讓他悲痛欲絕:涵涵整個上身前后傷痕累累,面部毀容,頭部還有泡。鄭光心如刀絞,他難以想象,自己的寶貝兒子在生命的最后時刻,究竟遭受了怎樣的折磨。
經過鑒定,涵涵系肝臟破裂及多臟器出血導致失血性休克而亡。而這一切的罪魁禍首,竟然是他的生母陳某和男友石某某。
暴力管教,還是蓄意謀殺?
根據起訴書顯示,石某某與陳某在微信聊天時提到涵涵晚上睡覺太晚,二人商量以打的方式管教孩子。石某某甚至提出要打就“狠狠打一頓”,陳某竟然同意了,并讓石某某一起管教。在接下來的三天里,涵涵遭受了兩人連續不斷的毆打。石某某采用手扇、指掐、拳頭猛擊等多種方式,對涵涵進行了慘無人道的折磨。而陳某作為母親,不僅沒有制止石某某的暴行,還參與了謀劃毆打孩子,甚至在看到孩子傷勢嚴重時,也沒有送醫救治。
這樣的行為,究竟構成故意傷害罪還是故意殺人罪?從涵涵的傷勢和死亡結果來看,陳某和石某某的暴力行為已經遠遠超出了正常管教的范圍,他們應當對涵涵的死亡承擔故意殺人的刑事責任。
共同犯罪,責任如何劃分?
在此案中,石某某與陳某共同實施了暴力行為,屬于共同犯罪。雖然陳某沒有直接動手,但她作為母親,參與了謀劃毆打孩子,并且在看到孩子受傷時也沒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因此,她應當承擔與石某某相同的刑事責任。
監護責任何在?
作為孩子的監護人,陳某本應該履行保護、教育孩子的職責。然而,她卻將孩子置于危險之中,甚至成為了傷害孩子的兇手之一。這樣的行為嚴重違背了監護責任的宗旨和要求。在監護責任方面,陳某應當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聊天記錄能否作為直接證據?
石某與陳某的聊天記錄中明確提到了要“狠狠打一頓”管教孩子,這足以證明他們具有傷害孩子的主觀故意。因此,這些聊天記錄可以作為直接證據來認定他們的主觀故意。當然,這不是唯一證據,還要配合他們的行為以及造成的后果結合在一起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
探視被拒,是否影響量刑?
在此案中,涵涵的父親鄭光曾多次要求探視孩子,但都被陳某拒絕。這一行為雖然令人憤怒,但并不會直接影響陳某的量刑。然而,它可以從側面反映出陳某作為母親對孩子的冷漠和無情,進一步加重她在公眾心目中的罪責感。
金寶每日說法結語
這起悲劇再次提醒我們,家庭暴力對孩子造成的傷害是無法彌補的。作為父母或監護人,我們應該時刻牢記自己的責任和義務,保護孩子的安全和健康。同時,法律也應該對暴力行為進行嚴厲的打擊和制裁,以維護社會的公正和正義。讓我們共同呼吁:嚴判兇手,還涵涵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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