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鐵被判20年,他的人生悲劇是誰的過錯?
備受人們關注的李鐵貪污案,于2024年12月13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案公開宣判,李鐵被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在這之前,對于李鐵的結局,有很多人給予很多的猜測,有人說他會被判死刑,有人說他會被判無期徒刑,因為李鐵所貪的數額巨大,事實上,在足球界圈內,李鐵只不過是一個被推向前臺的馬前卒而已,他的下場如何?不僅只是人們在關注,很是很多原本跟他有著千絲萬縷關系的人聯系在一起,因此,李鐵如今被判20年,對他來說反而是一種解脫,只要不是死刑,對李鐵來講,都是贏家!
對于李鐵會不會上訴?我相信對任何一個人來說,都希望自己犯下的錯誤,得到最輕的懲罰,因此,李鐵他一定會上訴,因為他還是希望未破滅之前,抱著希望。
在中國,諸君知道,任何一個圈子,如果摻雜權力,金錢滲透的時候,那么很便會產生腐敗,而今對李鐵來說,他雖是一個馬前卒,但內心的貪婪讓他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中國足球界的腐敗,并非李鐵等幾人,因為在這個選擇“人才”靠走關系,靠金錢鋪路的現實社會,又有幾個人經得起誘惑,身在局外之人,看到李鐵等人腐敗皆痛罵,而一旦有朝一日,他進入這個圈子,恐怕比起李鐵等人來,是有過之而無不及,這便是當前中國的現狀,罵他人腐敗易,堅守自己內心的道德底線難。
其實,諸君在關注李鐵等人腐敗的事件的同時,更應該去關注,為何足球界腐敗問題長期存在呢?當利益在體育精神之上的時候,平時那些高喊體育精神至上的領導都哪里去了呢?
對于中國足球,喜歡這項運動的國人,內心都有一種扶不起的阿斗的感受,但事實上,中國并非沒有人才,也并非是人種問題,而是各種潛規則的存在,讓有“才能”的人被阻止在了門外,這或許是中國的一大特色!
足球是一項運動,按中國目前的水平來說,絕對是與大國形象不匹配;為此,有人自嘲道:“堂堂十幾億中國人,找不出十一雙踢足球的腿”。然而,事實,并非如此,中國的足球早已被資本和權力玩壞了,它不僅僅只是一項純粹的運動,而成為權力的角逐和金錢的腐蝕,如若還有一點點體育精神存在,豈是如今這般下場!
我們都知道,足球界的腐敗,并非是李鐵變壞了,而是他進去之后變壞,那么換一個張鐵和羅鐵恐怕也是一樣的。因此,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池塘里的魚死了,并非是魚病了,而是池塘里的水有毒,不管是什么樣品種的魚放在里面養,都會被毒死,唯有抽干池水,重新放流動的水進去,讓魚有生存的空間,那么自然,李鐵和張鐵之魚,想死也恐怕不容易了。
今日,我們感嘆李鐵之人生悲劇,那么不去改變,不去整頓,依然還是靠人情關系選擇人才,任誰進去都是李鐵這般的下場?為金錢而踢足球,恐怕再過一千年,中國的足球,依舊沒有起來,正本才能清源!
李鐵之悲劇,可能存一定的個人因素,但并非完全是個人造成,而是環境迫使他走向這一條不歸路,曾經的激情球員,也成為腐敗大軍中的一員,不知是誰之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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