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犯罪的立場看待事物的真相
以人性的角度分析案件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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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須白名單)
這是法務六叔2025年
原創的第9篇文章
總計1800字
六叔在解凍卡領域兩年來,2024年居然是那些被電詐的受害者希望最大的一年,以前聽說某某被電詐的時候,叔叔直接告訴他,這錢在境外都走了一圈了,回去洗洗睡吧。
但是現在,居然不一樣了。
矛盾并沒有解決,只是把他轉移了。
原本,詐騙的矛盾對立面是被害人和騙子,以前只要抓住了騙子,一切矛盾都可以解決。
而現在,因為抓不到騙子,矛盾的對立面成了被害人和一二級卡主。
被害人認為自己被騙了,挽回損失是再合理不過的訴求;
一二級卡主現在都基本不是騙子了,而是貸款刷流水、參與了網絡賭博、或者是小白普通人賣了點虛擬幣,但是他們自己如果退賠了,等于是承擔雙倍損失。
很多小白賣幣的時候,初心真的是看病、生意周轉使用。
當然,這也是很多人為此說的:為認知買單。
就單單說虛擬幣交易而言,這個社會就不存在躺著就能賺錢的事情,你憑什么買點幣就能輕輕松松的賺到一筆大錢,寫到這里,剛才爆倉的短信發了過來,我又把鍵盤狠狠地敲了幾下。
在這場注定不可能雙贏的博弈中,矛盾不會消失,只是在轉移。
反正死道友不死貧道,玩網絡賭博輸了報警找紅了的老哥買單;
合約爆倉找幣商買單;
投資失敗找推廣者買單;
傳銷資金盤跑路找領導人買單;
殺豬盤談個戀愛分手了找卡主買單。
但是這一切合理嗎?
是否能有個度,各位叔叔,誠然,那些真正跑分的卡農,被按頭后全額退賠沒有問題,因為他們在干這件事的時候,就已經做好了踩縫紉機的準備,所謂富貴險中求,那么你也要承擔被按頭的風險。
但是,對于普通的咸魚賣貨、或者外貿買賣、甚至是換匯交易的卡主而言,如果要一級卡承擔全部退賠責任,無論從法理或是情理而言,都太重了。
全民反詐時代,普法任重道遠!
反詐絕不是簡簡單單的電梯口貼幾個宣傳語那么簡單,而是需要所有的企業老板、員工來學習,類似于消防培訓這種。
絕大多數老板沒有給員工做過反詐知識培訓,包括老板自己也不知道,煙酒店、手機店、二手車、黃金店、二奢店、包括麻將館、茶樓、花店、黃牛票、代購,只要有資金交易的地方,都有可能產生洗黑錢行為,從而讓你普通人來進行買單。
現在的凍卡,實則是在倒逼全民反詐,要求每一位持卡人都嚴格審核資金來源。
記住,不要接受任何陌生人的資金,不要把你卡號給到任何陌生人,現在所有的實體生意基本用不到卡轉卡了,都是通過第三方支付公司收款設備等收款。
二奢、二手車這種需要大額交易的,一定要嚴格核對客戶信息,最好能查看資金流水,因為絕對的利潤會導致實名一手黑支付。
整個社會做生意的邏輯居然和我們當年做幣商的審核機制相同了:查流水、看資金沉淀,用戶身份信息審核。
平心而論,對于普通持卡人而言,要求他們以專業法律人的視角來行使審核義務,太苛求了,99%是做不到的,這就需要嚴格的入職培訓,但是老板們也都不知道。
更何況一些行業早已有潛在的規則,卡主對于這類默認規則的認同感遠高于對法律的認知。
但是,那些電信詐騙的受害者為什么要讓普通人來買單?
過往,詐騙被害人知道抓不到騙子,錢基本打水漂,之后可能會更小心謹慎。而現在,雖然騙子抓不到,但可以從一二級卡主身上變相挽回損失。
尤其是在刑事程序中凍卡退賠,遠比被害人起訴一級卡主走民事程序挽回損失,手段更強硬、結果更直接。
問題是,被害人真的一點都沒有過錯嗎?
民事法律還講究區分各自的過錯,再決定按何種比例賠償,刑事法律幾乎不理,一級卡退賠全部,似乎成了偵查階段不變的主旋律。
這里存在一個很明顯的問題。是否被害人毫無過錯,如果有,被害人的過錯,誰來承擔?
說實話,那些什么戀愛殺豬盤、刷單智商稅和幣圈本來毫無關系,但是卻被騙子想盡辦法的聯系到了一起。
那種戀愛殺豬盤一般持續時間都很長,長達幾個月,受害者的錢通過騙子的引導去交易所買了幣,轉給了騙子。
而騙局被醒悟的那一刻偵查才剛剛開始,而騙子早就去放煙花了,這個錢通過交易所買U,打給了幣商,幣商收U把錢打給了散戶。
一開始偵查方向就錯了,但是有什么辦法呢?
我個人建議,當然不作為任何依據:
以后一級涉案的卡主,真的是誤傷的,最多退賠50%,二級的最多20%,如果受害者要求你們全退,硬氣一點,老子就是不解卡也不可能全額退給你,你自己被騙了難道一點責任都不承擔嗎?
我自己收到一手黑,我為此買單,損失一半,你自己被騙被裸聊、被殺豬、教你不要投資虛擬幣你偏要,你被騙了難道不應該承擔一點責任嗎?
建議各位反詐部門的叔叔也酌情考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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