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吉林省女子監(jiān)獄收押了一名重刑犯。
犯人名叫宗喜珍,看上去文文靜靜,皮膚白皙,長得雖說不上有多漂亮,但也算得上是十分耐看了。然而獄友們見她卻像見了鬼,甚至寧可睡在地上也不敢挨著她。
據(jù)說這宗喜珍吃人,還吃了不止一個!
要說這宗喜珍性情也是十分古怪,平日里一句話也不說,臉上從不見任何表情。只是仔細觀察她的人會發(fā)現(xiàn),她的眼神異常冰冷,哀怨至極。
后來獄警在與宗喜珍談心時才得知,原來她只是心里不平衡:丈夫本勸他別去報警,沒有人會發(fā)現(xiàn)他們的所作所為,宗喜珍冒著被丈夫殺掉的風(fēng)險投案自首,結(jié)果只換來個死緩。她認為警方這是“恩將仇報”,現(xiàn)在后悔極了。
比這更離譜的是,當(dāng)初她報警時,警局壓根都不敢接案。
1997年6月8日晚,宗喜珍失魂落魄地推開就近派出所的大門,大聲嚷嚷著丈夫殺了人,她要報警。
值班民警被嚇了一跳,然而在詢問過程中,民警卻變得愈發(fā)不耐煩起來。
宗喜珍聲稱自己的丈夫名叫王偉,靠著自己一副好皮囊,隔三差五就把一些高個子的年輕美女約到家里,要么直接掐死,要么捆綁起來毆打致死,然后肢解燒掉,前前后后估摸著殺了得有幾十個。
民警對宗喜珍的講述半信半疑,此時注意到她身上酒氣沖天,便認為她是在醉酒后說瘋話,便很不耐煩地要將其打發(fā)走。
宗喜珍一聽急了,忙表示她手里有證據(jù):“我家地爐里還有骨頭呢!”
后來警方從王偉住房的院子里抓了一把灰,帶回去一檢測,發(fā)現(xiàn)竟是人的骨灰,并且來自于不止一人!怎料此時警方已完全聽不進去,結(jié)果宗喜珍幾乎是被趕出了派出所。此時她不敢回家,只好跑去娘家尋求幫助。
次日,在一大群親友的陪同下,宗喜珍再次來到派出所。所長聲稱會嚴肅處理,一會就帶人上門調(diào)查,隨即便將宗的親友全部打發(fā)走。隨后,在所長和其他4名民警的陪同下,宗喜珍回到家里。家門一開,丈夫王偉出現(xiàn)在眾人面前。
怎料接下來發(fā)生的事情令宗喜珍兩眼一黑,頓時陷入了極大的恐懼與絕望中。
原來,派出所早就跟王偉通過氣,后者稱妻子跟他平日里多有摩擦,精神還有些問題,一吵架就酗酒,喝多了便胡說八道,已經(jīng)不是一兩回了。
一來宗喜珍的報案太過駭人聽聞,實在令人不敢相信;二來派出所當(dāng)真就以為這是夫妻矛盾,清官難斷家務(wù)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便把宗喜珍送回家,反復(fù)叮囑王偉不準再打媳婦。
結(jié)果,王偉賠著笑臉應(yīng)付了幾句,警察就離開了。
宗喜珍本以為自己完蛋了,自己泄露了秘密,王偉一定會殺人滅口。怎料正當(dāng)她面如死灰地等待死亡降臨時,對方卻讓她趕緊收拾一下,要去另一處房子幫忙。
“那邊的地爐里還有一些人骨頭,得去處理一下。”
此時,宗喜珍陷入了巨大的糾結(jié)之中。
想當(dāng)初在與王偉結(jié)婚時,她還覺得自己撿了個大便宜。
宗喜珍與王偉兩家離得很近,算得上是鄰居。1993年,兩人意外相遇,王偉稱自己前些年南下去廣東做生意,結(jié)果妻子意外去世,他過于悲痛而無心再留在他鄉(xiāng),便買票回了老家。
宗喜珍對王偉的遭遇深感同情,哪知對方的這套說辭都是瞎編的。殊不知,過去10年里,王偉都是在監(jiān)獄里渡過的。
原來,王偉長得十分英俊,一表人才,甚至在周邊都帥得小有名氣。每天都有年輕姑娘追求他,個個身高貌美。怎料王偉“靠山吃山”,借口“談?wù)効础备媚锛s會,實則想方設(shè)法把她們哄上床。
他隔三差五就要換一個女友,幾乎每天還要去歌舞廳沾花惹草,可謂貪得無厭。結(jié)果有人告發(fā),又碰上“嚴打”,王偉被法院判了十年。
出獄后的他開始著急了,急于找個符合他心意的姑娘成家。然而此時他雖風(fēng)采猶存卻已年近四十,加上有案底,大伙對他敬而遠之。眼下宗喜珍顯然對他這段過往不甚了解,雖然宗的長相并不十分漂亮,卻也說得過去,況且她比自己小12歲,王偉便決心退而求其次,看看能不能把對方釣上鉤。
事實上,宗喜珍也急于成家,可她離過婚,正為此時發(fā)愁呢。能找個王偉這樣的帥哥,這遠遠超乎她的預(yù)期。因此雙方的感情進展得極為順利,1993年6月便成了婚。
哪知沒過多久,王偉的本性便暴露無遺,開始頻繁出入歌舞廳,游手好閑。不僅如此,丈夫還經(jīng)常帶漂亮女人回家,這令宗喜珍頗有怨言。可誰承想,她完全“誤會”了丈夫——王偉此舉可不只為“偷腥”。
不久,可怕的事情發(fā)生了。
1993年10月5日,王偉一大早便把一個漂亮女人領(lǐng)回了家。
值得一提的是,夫妻倆有3個住處,王偉此前帶女人回家,多半以“租客看房”的名義。而這次帶回來的女人名叫于文霞,是個個體戶,跟王偉交情挺深,不但人長得漂亮,打扮得還很時尚,氣質(zhì)非常好。
看房過程中,兩人一直聊得很投機,哪知正當(dāng)于文霞準備離開之際,王偉突然掄起斧子砸向于文霞頭部,隨即將其撲倒在地,雙手掐住其脖子。于文霞拼命反抗,雙方一度陷入僵持。
此時宗喜珍聽到聲響走了出來,她愣了片刻后做出了選擇——從沙發(fā)上拿起一個坐墊,死死按在于文霞臉上,后者很快便沒了動靜。
此后,宗喜珍照常去上班,王偉則將于文霞的遺體藏到床底,同時將亂作一團的家里打掃了一番。晚飯過后,王偉把遺體從床底拖出,開始肢解、焚燒。他一邊忙活一邊安慰宗喜珍道:這事不用你管,睡你的覺就行。
結(jié)果,一個大活人就這樣人間蒸發(fā)了,沒有人懷疑到他們頭上。
1994年的大年初六,一個名叫朱金艷的女子被王偉邀請到家中做客。兩人從小長大,是青梅竹馬,朱金艷個子高挑,身高足有一米七,長得也漂亮。三人原本聊得正歡,王偉突然把宗喜珍叫走,讓她去小屋呆著別出來。
結(jié)果在當(dāng)晚,宗喜珍聽到客廳有動靜,忍不住出去查探,只見王偉正掐著朱金艷的脖子,后者則用雙手死死架著王偉的胳膊。跟上次一樣,宗喜珍自愿當(dāng)了幫兇,幫忙按住了朱的胳膊。
后來被問起為什么要殺朱金艷,王偉給的理由十分奇葩:“她在外邊有別的男人,不殺她難道還留著便宜別人嗎?”
接連幾次作案得逞,王偉的膽子也大了起來,他甚至開始享受那些漂亮姑娘從驚恐到絕望、再到逐漸失去生命的過程。其間有個名叫陳敏的姑娘,被王偉誘騙至其位于西郊路的住處后制服并捆綁起來,在經(jīng)過漫長的虐待和毆打后才被王偉掐死。
在殺人的同時,王偉也會非常刻意地搜集“戰(zhàn)利品”:把他受害者全身上下搜刮一空,衣物剝下來藏在家中各個角落。
值得一提的是,1997年6月,長春市中院宣布查明王偉作案17起,其中宗喜珍作為幫兇參與了4起,也就是說,受害者應(yīng)當(dāng)不超過20人。可根據(jù)其他一些版本的資料:警方在王偉家公搜出各類女式衣物多達137件、女士皮鞋55雙——這意味著受害者人數(shù)恐怕要遠大于17個。
此外,被搜出的受害者財物還包括手表20塊、耳環(huán)15對、戒指22枚、女包20個等。
據(jù)坊間傳聞:連王偉的一個姐姐都遭他誘殺,足見此人的喪心病狂。
隨著王偉作案次數(shù)的增多,宗喜珍表面上對這些漂亮女人的死已見怪不怪,變得麻木。丈夫行兇時,她能在一邊冷眼旁觀,而丈夫焚尸時,她有時也會過去幫一把手。可實際上,宗喜珍內(nèi)心的想法卻是極度扭曲。
某種程度上講,她所做的這一切是“自愿”的,源于對那些漂亮女人的嫉妒,生怕她們親近王偉,搶走王偉。因此她希望她們消失,這才幫王偉殺人毀尸。
后來在審訊中,宗喜珍稱自己所做的這一切都是王偉逼迫的,顯然這不是實話。
另一方面,宗喜珍顯然又是良知未泯。
據(jù)她所說:王偉后來會從受害者身上割下一些部分,例如把肝做成“醬豬肝”端上餐桌。曾有幾位倒霉的朋友來他們家做客,品嘗過這些“秘制美食”,對王偉的手藝大為贊嘆。據(jù)說王偉早些年曾當(dāng)過廚子,廚藝很是了得,只是宗喜珍也搞不明白,她每天吃下肚里的這些美食,究竟是不是受害者。
她每晚都能聽到那些受害者死前的慘叫聲、哭泣聲,這給其精神造成了極大創(chuàng)傷,她無法再承受如此可怕的壓力,遂決定投案自首,哪知派出所竟然因事情太離譜而完全不相信!
被送回家后,宗喜珍以為自己完蛋了,哪知丈夫似乎絲毫不怪罪他,只是讓她趕緊收拾一下,跟他去另一處住所處理受害者遺骨。即便如此,她深知丈夫討厭被人背叛,以他的秉性,自己活不過今天,因此決心再度自救。
兩人出門時,天色已經(jīng)完全黑了下來。宗喜珍靈機一動,假裝鞋掉了,故意跟丈夫拉開一段距離,趁對方不備一頭鉆進一處胡同躲了起來。王偉找了許久,最終離開了。
隨后,宗喜珍一股腦跑回娘家,一家人合計了一晚上,決定去長春市公安局報案。哪知對方以“要開會”為由把他們打發(fā)走,稱“有事下午再來”。
好在與此同時,宗喜珍的二姐托人走關(guān)系找到另一處派出所,該所所長聽后十分重視,當(dāng)即表示愿意接案。
很快,警方突襲了王偉位于和平大街的住所,雖未發(fā)現(xiàn)人骨,但在墻角的紙箱上發(fā)現(xiàn)血跡。不僅如此,警方還在院子里的磚頭下發(fā)現(xiàn)大量可疑灰燼,帶回去一化驗,結(jié)果令人大為驚駭——這些灰燼不但是人的骨灰,而且是很多人的!
鐵證如山,法院判處王偉死刑;宗喜珍有立功表現(xiàn),判處死緩。即便如此,她還一度十分后悔,認為自己吃虧了,不該去自首。
好在在獄方的不斷勸說和教育下,宗喜珍終于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隨后積極改造,因態(tài)度良好而減刑為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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