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安全生產問題隱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動部署要求,都江堰市公安局通過暗訪、抽查等方式,對道路交通安全領域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問題一
檢查時間:2025年1月12日
檢查點位:都江堰市玉沿路
主要問題:都江堰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玉沿路開展執勤執法時,發現 成都上鼎金潮物流公司名下的川AX***5重型自卸貨車涉嫌超載。經查,該車限值總質量為25000kg,實際稱重總質量為31950kg
整改情況:民警依法對駕駛員作出罰款300元記1分的處罰,責令進行現場整改。
問題二
檢查時間:2025年1月13日
檢查點位:都江堰市中崇路
主要問題:都江堰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中崇路開展執勤執法時,發現成都卡遞王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川AW***5重型自卸貨車涉嫌超載。經查,該車限值總質量為25000kg,實際稱重總質量為37100kg。
整改情況:民警依法對駕駛員作出罰款900元記3分的處罰,責令進行現場整改。
問題三
檢查時間:2025年1月13日
檢查點位:省道S106線都江堰段
主要問題:都江堰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省道S106線都江堰段開展執勤執法時,發現成都恒宇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川AA***9重型自卸貨車涉嫌超載。經查,該車限值總質量為25000kg,實際稱重總質量為36850kg。
整改情況:民警依法對駕駛員作出罰款900元記3分的處罰,責令進行現場整改。
問題四
檢查時間:2025年1月15日
檢查點位:都江堰市灌溫路
主要問題:都江堰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灌溫路開展執勤執法時,發現成都鈺坤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川AW***8重型自卸貨車涉嫌超載。經查,該車限值總質量為25000kg,實際稱重總質量為37100kg。
整改情況:民警依法對駕駛員作出罰款900元記3分的處罰,責令進行現場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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