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關于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其中提出:繳存人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調整為20%。
關于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有關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更好滿足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合理住房需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繳存人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調整為20%。貸款受理日期在本通知施行日之前的,仍按本通知施行前的政策執行。貸款受理日期為貸款銀行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繳存人貸款申請之日。
二、借款合同約定的公積金貸款期限為一年以上的,借款人在償還貸款期間可以申請變更還款方式。
三、公積金貸款其他政策保持不變,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四、本通知自2025年x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背景介紹
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決策部署以及市委經濟工作會議要求,助力住房公積金繳存人住有所居,《關于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擬將我市第二套住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調整為20%。同時明確貸款期限一年以上的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間申請變更還款方式。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