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濰坊監管分局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濰金罰決字〔2024〕63號-64號、〔2025〕1號-3號)顯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濰坊分行及其坊子支行因違規問題被處以合計250萬元罰款。
此次處罰中,濰坊分行被處以50萬元罰款,處罰決定書文號為濰金罰決字〔2024〕63號,同時,時任濰坊分行行長陳文,因監督檢查不力,依據濰金罰決字〔2025〕2號文件被給予警告處分;時任該行紀委書記孔詠,也因相關問題,收到濰金罰決字〔2025〕3號處罰決定,同樣被警告。這一系列處罰彰顯出管理層在銀行合規運營中的關鍵責任,以及監管部門對管理失職行為的零容忍態度。
中國工商銀行濰坊坊子支行則因內控管理不到位,被處以200萬元罰款,處罰決定書文號為濰金罰決字〔2024〕64號。時任坊子支行行長孟迎晨,收到濰金罰決字〔2025〕1號處罰決定,被警告。內控管理是銀行穩健運營的基石,坊子支行的處罰反映出加強內部管控、完善風險防范機制的緊迫性。
工商銀行濰坊分行后續如何整改,彌補內控漏洞,提升監督檢查效能,值得關注,期待其能以此為契機,全面加強內部管理,完善風險防控體系,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與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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