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河北省唐山市發生了一系列震驚全國的離奇兇案,兇手作案手法非常殘忍。專案組順著線索調查多年也一無所獲,不禁感嘆兇手也太狡猾了,總能避開重點,好像在盯著他們調查似的。
此案一度淪為懸案。
若干年后,有個老刑警為討論另一起兇案的案情深夜登門造訪,哪知敲響門后,他竟聽到同事在給槍上膛!
門打開后,對方一看是前輩,臉上的緊張和陰狠這才迅速收斂。雖然同事動作隱蔽,老刑警依舊看到他把拿著手槍的手悄悄藏到了身后。
“喲,你還真夠謹慎的。”
當警察的多少都有些謹慎,老刑警倒是沒多想,只是覺得這位同事謹慎過頭罷了。事后他才得知,對方身上藏著十分可怕的秘密。
正所謂“有困難找警察”,在咱中國百姓心里,警察就是群眾最為堅實可靠的后盾。然而時間來到1987年底,唐山市警界已是人心惶惶,警察下班都要趕緊脫掉制服才敢回家。
原來,當時出了個神秘的“襲警狂魔”,行蹤詭秘,下手狠毒,非死即殘。
當年11月1日晚,路北區公安分局喬屯派出所53歲民警張恩佐回家途中遭遇襲擊,歹徒從后方用鐵棍猛砸其頭部。
12月11日晚,路北區西窯派出所45歲民警楊慶福也在下班途中遇襲,歹徒先用木棍將其打倒,后又以石塊重擊其頭部。
13天后,楊慶福的同事,年輕刑警周榮死于槍擊。值得一提的是,擊殺他的正是楊慶福丟失的警槍。
兩個月內接連發生3起襲警案,其中只有張恩佐在經過搶救后僥幸撿回一條命。警方在初步調查中發現,三名受害者身上都有翻找的痕跡,楊慶福、周榮所配的54式手槍和子彈均被搶走。
警方費盡力氣才找到一名目擊者,后者聲稱看到兇犯在作案后騎一輛26式飛鴿自行車離開,至于對方相貌,目擊者表示因為天黑,他是一點兒都沒看清。
由于線索缺失,此案的調查進度幾乎處于原地踏步狀態,而它的影響卻在民眾間不斷發酵。坊間對此說法層出不窮,甚至有傳聞稱當地來了一伙黑社會,要殺夠99名警察“立威”。
對于兇手的作案動機,專案組有兩種推測:其一,兇手專挑警察下手,很可能是跟警察有仇;其二,從以往的經驗判斷,兇手殺警搶槍,是為了日后做更大的案子。
不過問題來了:兇手已經從楊慶福身上找到了槍和子彈,為什么還要殺害周榮呢?莫非對方是一個兩人團伙?然而無論是從現場痕跡還是目擊者的證詞判斷,兇手獨來獨往,絕非兩個人。
這個問題極為關鍵,但專家到最后也沒能看破,還是兇犯親口做的解答。
就當專案組為之疑惑不已時,一件事的發生似乎為他們指明了方向。
1988年4月5日清晨,犧牲警官周榮的女友剛起床,隱約聽到門外有動靜。她開門查看,只見門上釘著一張畫,內容不堪入目:其中有一名裸體女子和三個穿著制服、配有手槍的警察,四人周圍分別寫著“老井、周、殺絕、穩準狠”等字樣,字體顯然是經過偽裝。
女友趕緊報了警。
值得注意的是,當天恰是周榮的百日祭日——本來殺害警察就已經是罪大惡極了,在如此特殊的日子又以這種方式挑釁,兇手跟警方究竟有什么深仇大恨?
半年后,歹徒總算露出了他的真實動機。
當年10月25日18時30分,路人聽到一處巷子里傳來幾聲槍響。湊近一看,隱約看到有幾人躺倒在地,地上滿是血跡。
經調查:4名受害者中,有一男一女是工商銀行朝陽儲蓄所的職員,當時負責將4.5萬元現金送交建設北路分理處,不料在途中遇襲,現金被劫走。
另外一男一女是案發時恰好在附近的路人,不幸受到牽連。
兇手在此案中所用的手槍恰是周榮丟失的警槍,毫無疑問,三起襲警案以及這起搶劫案均由一人所為。
至此,專家們已是困惑不已:兇手為何偏要從楊慶福手中搶槍殺害周榮,再用周榮的配槍作案,而不是直接用楊的槍,這其中難道有什么講究?
雖然劫案中,女銀行職員孫毅英只是被打傷手臂幸存,但遺憾的是,由于事發突然,她也未能看清兇犯的樣貌。
帶著諸多怪異的疑點,此案一度淪為懸案。
時間來到1996年,當年,唐山市政府決定疏浚流經市區的陡河,過程中有幾名工人從淤泥中挖出一支手槍和4個彈夾。
當年恰是我國槍支管理法發布的頭年,民間的槍支數量大大降低,但也不算稀罕物件。工人并沒有太當回事,把槍扔到一邊繼續干活。工地領導卻不敢怠慢,趕緊向警方匯報了情況。
警方搭眼一看就覺得事情非同小可:那不是普通的槍,而是制式手槍。
后經比對,該槍正是當年周榮丟失的配槍。此外,4個彈夾中的一個是周榮的,一個是楊慶福的,另外兩個屬于兩名在職刑警。
隨后,警方在翻閱檔案后立馬發現蹊蹺:這兩個彈夾分別于1984年、1986年調配給了另一個名叫劉輝的刑警。
說到這兒,調查人員想起當年發生的一個小插曲,不由得心里一沉。
原來在當年的調查過程中,有位居住在案發地點附近的大媽提供了一條很有價值的線索:她曾不止一次看到一男子在附近徘徊,模樣陌生,絕不是周邊居民。案發后,此人就再也沒露過面。
有位名叫姚殿義的刑偵專家根據大媽描述繪制了一幅可疑男子畫像,大媽一看立馬面露恐慌:“對,就是他!”
后來,姚專家把畫像拿給同事看,有名民警當即表示:這不就是劉輝嘛。同事立馬提醒道:這種玩笑可不能隨便開啊,人家可是立過功的,如今還是專案組成員!
的確,通常情況下,沒人敢把劉輝跟“兇犯”二字扯上關系:要知道,此人出生在一個革命軍人家庭中,案發時32歲,從警多年表現卓越,曾立大功一次、三等功一次、通報嘉獎兩次。這樣一名警官,誰敢懷疑他是殺人兇手呢?
更何況,此時劉輝也是專案組成員之一。他本人看到畫像后表現得十分坦然,還樂呵呵地開著玩笑:“就按照我的模樣去找兇手得了。”
事實上,有人不但真懷疑過,還直接請求上級秘密調查劉輝。
案發后,唐山市公安警校教官王秀宇經過十余次實驗有了出乎意料的發現:兇手的槍法嫻熟,在射擊時沉著冷靜,手非常穩,總是一擊斃命。
普通人幾乎是做不到這一點的,因此,兇手不是警察就是軍人。
王秀宇曾在警察內部做了一番摸排,怎料越是深入調查,他就越感到詫異:兇手的諸多用槍習慣,居然跟自己昔日的好學生劉輝極為吻合!
他將發現報告給了上級,最終卻遭到否定:沒有確鑿證據就別亂做懷疑,尤其是針對自己人!況且當時專案組正順著“情殺”的方向調查,這條關鍵情報就這么被遺忘了。
警方旋即發現了突破口:根據檔案,1995年5月11日,劉輝的配槍是上交了的,那么前輩登門造訪時,他手中的槍又是誰的?
不僅如此,經過比對,專家發現劉輝的腳印與當年系列案現場兇犯所留的足跡基本吻合;出現在周榮女友家門上的那幅畫,經過鑒定后也確認出自劉輝之手——兇手不但是“自己人”,還自始至終監視著案件的調查,這說來還真令人后怕。
劉輝在審訊中承認,其作案的動機就是錢。
他從警多年,起早貪黑兢兢業業,無論表現多出色,到頭來工資就那么點兒,根本不夠消遣快活。人無橫財不富,久而久之,他想到去搶一筆。
為搞到作案工具,他于1987年11月1日晚襲擊了老民警張恩佐,料想對方年紀大,比較好對付,不料對方當時并沒有把槍帶在身上。此后,他便又襲擊了楊慶福,如愿拿到手槍和子彈。
劉輝本來是打算接下來就動手去搶銀行的,哪知在一次閑聊時,提及案情,同事周榮突然說:“我知道誰是干的……”
這話差點把劉輝嚇死,他隨即將老同學滅口。
劉輝太了解警察的思維和調查習慣了,因此畫了那幅畫,一來可以掩蓋自己殺害周榮的真實意圖,二來能夠誤導專案組。事實證明,他的計劃大獲成功,警方費盡力氣,沒能在“情殺”的方向上收獲分毫。
搶劫案過后,他將周榮的槍扔進陡河,楊慶福的那把則藏在家中。若非陡河疏浚,沉在河底的槍意外被發現,真相怕是永無出頭之日了。
劉輝確實很狡猾,前輩登門造訪那晚,他從對方的神情中察覺出了問題,趕緊將楊慶福的槍也處理掉了,藏匿在市郊的一處廢棄礦坑內。后來,煤礦上建起一座化工廠,手槍再無找到的可能了。
就當一切即將蓋棺定論之際,劉輝突然翻供,拒絕認罪,也不配合調查。他想用這種方式阻撓案子進展,令法院無法做出判罰。
倒是他的辯護律師很有兩下子,提前告訴他:只要你乖乖配合,我有辦法讓你獲得減刑。
哪知劉輝在法庭上表現頑劣,不但不認罪,還公然頂撞法官。群眾沒見過如此囂張的罪犯,唾罵連連。到了最后,連跟他站在一條戰線上的律師都看不下去了,不惜自毀前程,當庭拒絕再為其辯護。法官批準了律師的退庭申請,現場掌聲雷動。
最終,眾叛親離的劉輝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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