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客觀的信用評價是企業經營發展的重要保障,依法保護企業名譽權是構建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應有之義。近年來,人民法院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加強企業名譽權司法保護,妥善審理了一批涉企業名譽權案件。近日,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宣傳教育和示范引領作用,最高人民法院發布6個企業名譽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案例涉及傳統產業、中介行業、科技企業、征信機構等不同領域,體現了人民法院對企業名譽權的全面平等保護和及時充分救濟。浦東法院審理的某物聯網公司、某網絡公司與某餐飲公司、某食品公司名譽權糾紛案入選。
目錄
案例1 自媒體運營者發布“黑稿”損害企業名譽,應承擔侵權責任——某房地產經紀公司與楊某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
案例2 為博取流量散布不實消息影響企業正常經營,應承擔侵害名譽權責任——某飲品公司與某傳媒公司名譽權糾紛案
案例3 企業征信機構錯誤關聯信息影響企業名譽,應承擔侵權責任——丙公司與甲公司、乙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
案例4 針對企業創始人的貶損性言論構成對企業名譽侵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某科技公司與李某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
案例5 未經實際測評發布不實測評文章,應承擔侵權責任——某汽車制造公司與馬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
案例6 依法采取行為保全,及時防止企業名譽損害擴大——某物聯網公司、某網絡公司與某餐飲公司、某食品公司名譽權糾紛案
案例6
依法采取行為保全
及時防止企業名譽損害擴大
——某物聯網公司、某網絡公司與某餐飲公司、某食品公司名譽權糾紛案
【基本案情】
某物聯網公司與某網絡公司系關聯公司。某餐飲公司與某食品公司系關聯公司。某物聯網公司與某餐飲公司因供應商品的質量問題產生爭議,某餐飲公司、某食品公司前往某物聯網公司、某網絡公司線下門店拉橫幅,橫幅中含有侮辱性文字,影響門店日常經營。某餐飲公司、某食品公司還陸續通過多家網絡平臺發布涉及某物聯網公司和某網絡公司的視頻、圖文等,其中含有貶損性內容,引發較大社會關注。某物聯網公司、某網絡公司訴至法院,提供相應擔保,申請法院采取行為保全,責令某餐飲公司、某食品公司立即刪除已發布的視頻等內容,并停止實施相關行為。
【裁判結果】
審理法院認為,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名譽權。為避免申請人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繼續遭受難以彌補的損害,法院可以依法責令被申請人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被申請人作出一定行為。本案中,某餐飲公司和某食品公司的橫幅、視頻、圖文中包含較多貶損性內容,其行為具有較高的侵權可能性,若不采取措施,將導致某物聯網公司、某網絡公司的損害繼續擴大。某物聯網公司、某網絡公司申請行為保全并提供了擔保,該申請具有正當性和必要性,可采取行為保全措施。最終裁定:某餐飲公司、某食品公司立即刪除案涉視頻、圖文并停止實施在線下門店出示橫幅等行為。
【典型意義】
當前市場環境中通訊方式發達,侵害名譽的影響傳播速度快、影響范圍廣,權利人對權利救濟的效率需求較高。人民法院需統籌把握好程序審查和實體審理,針對具有較高侵權可能性的行為,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適用行為保全制度。本案中,人民法院充分考量侵權行為、損害后果以及權利救濟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等因素,依法及時適用行為保全制度,有助于及時有效保護企業名譽,避免損害結果進一步擴大,讓正義及時抵達。
【合議庭】
張卓郁、卞貴龍(主審)、陳裔佼
線索提供丨審判監督庭、自貿區法庭
稿件來源丨“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責任編輯丨陳衛鋒
- END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