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關于住宅的層高問題,成為眾人關心的熱門話題。
起因來源于3月9日記者會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倪虹在回答為人民群眾建設“好房子”有關問題時表示:推動建設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住宅層高標準將調整為不低于3米。
這個問題,過去買房人很少關注和關心。很多人不知道自己買的房子的層高是多少。
今天來聊下這個話題。
層高是指住宅高度以“層”為單位計量,每一層的高度就叫層高。所謂住宅層高,指上下兩層樓面(或地面至樓面)結構標高之間的垂直距離。
我們還經常用到一個詞:凈高。
凈高,是指下層地板面或樓板上表面到上層樓板下表面之間的距離。層高和樓板厚度的差叫凈高。
凈高 = 層高 — 樓板厚度。
你,理解了嗎?
這玩意就像公攤一樣。
加樓板厚度是層高,扣除樓板厚度是凈高。
我們都知道,作為一個住宅的獨立單元,主要幾個指標:開間、進深和層高。其實也就是住宅的寬度、長度和高度。
我們經常說“大面寬、短進深”的房子是好房子。很少說高度。
其實,房子未必說一定很高,就很好。
比如,農村的很多房子,層高在4.5米以上。顯得很是空曠。
過高的房子,人其實是沒有安全感的。甚至有回音。
特別是臥室。不宜過大、過高。
之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住宅設計規范》規定:
1、住宅層高宜為 2.80m。
2、臥室、起居室(廳)的室內凈高不應低于 2.40 米,局部凈高不應低于 2.10 米,且其面積不應大于室內使用面積的 1/3;利用坡屋頂內空間作臥室、起居室(廳)時,其 1/2 面積的室內凈高不應低于 2.10 米。
3、廚房、衛生間的室內凈高不應低于 2.20 米。同時,廚房、衛生間內排水橫管下表面與樓面、地面凈距不得低于 1.90 米,且不得影響門、窗扇開啟。
事實上,如果一個住宅的層高是2.8米的話,確實是太低了。
因為,扣除掉吊頂、地暖、中央空調等其他裝飾層后,可用的“凈高”確實不高,很壓抑。
所以說,要求住宅層高不低于3米,我覺得是大勢所趨。
其實,在提這個3米之前,鄭州很多樓盤的層高,早已超過3米。
我研究了鄭州的很多樓盤層高,發現一個問題:
層高越高,越豪,也越貴。
比如,在鄭州北龍湖的豪宅里,金茂府、永威上和院、建業海馬九如府、藍城蘭園等小區的層高都是3.2米起步。其他的小區,也至少是3.1米起步。
比如,金橋北龍湖南岸的新頂豪項目標準層層高是3.35米,樓王層高是3.55米。
比如,未來天奕的高層層高是3.1米。
比如,華潤幸福里的高層標準層層高是3.1米。
而其樓王5號樓、6號樓的層高是3.15米。
你看,同一個小區,還有不同的層高。開發商還是會厚此薄彼的。都能理解。
無論是未來天奕,還是華潤幸福里,還是北龍湖的洋房,這都算是“豪”級。
對于大多數普通住宅而言,層高的上限確實是3米。
大多數是2.9米。也有2.95米的。
其實,我很少見到2.8米的——除非是房齡超過25年的老破小。
我們都知道,很多地塊限高是100米。假設層高是3米,可以做多少層?最多33層。
如果限高100米的地塊做34層高層,則做到極致每層也只能達到2.94米。
是的,過去鄭州有多個限高100米的34層住宅。他的層高一定不超過2.95米,大概率是2.9米。
當然,這種情況,是因為客觀條件造成的。
大多數情況,是開發商的主觀原因造成層高低。
為啥?節約成本,控制成本啊。
每一層少10公分、20公分,建筑成本就能少不少呢。
省的,就是利潤。
控制成本,總不能控制樓板厚度吧。那多嚇人。
國家標準規定:
國家標準規定:
1、一般樓層樓板厚度不應小于80mm,當板內預埋暗管時不宜小于100mm;
2、頂層樓板厚度不宜小于120mm,宜雙層雙向配筋;
3、普通地下室頂板厚度不宜小于160mm;
在實際執行中,大多數高層住宅樓板一般都取100mm以上。也就是10厘米。
如果碰到厚度小于8厘米的樓盤,那開發商真的是喪盡天良了。
好了,本文即將結束。
只希望住宅層高標準不低于3米能成為強制性標準吧。而不以房子便宜或貴為標準。
各位:
你在買房時,一定要問下你的置業顧問:你們這個盤的層高是多少?
如果一個樓盤號稱豪宅,層高還不到3.1米,你呵呵他一臉鄙夷。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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