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那些房屋空置未住的業主來說,春天似乎到來了。今年3月起,長沙對空置房繳納物業服務費實行階梯式收費,從合同交付日期的次月起連續空置至第24個月,按照標準的70%繳納物業費,從第25個月起按90%繳納。
事實上,這已不是空置房物業費打折的先例。今年以來,國內多個城市開始對空置房物業費開出“溫柔一刀”,對相關打折政策予以明確規定,掀起一陣物業費降價潮,這對業主們來說無疑是個利好消息。這一現象背后,既傳達了民生訴求,也體現了市場邏輯,更揭示出房地產市場轉型期的深層次問題。
多地空置房物業費打折,業主迎來“減負潮”。
(圖源:中國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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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物業費優惠政策興起
三、四線城市業主受益
從今年2月1日起,江蘇省鎮江市市區住宅連續空置超過6個月(含6個月)的,空置期間前期物業公共服務費按規定標準的70%交納。其實,鎮江市此前就有相關優惠政策,但優惠期限僅為24個月,此次新政則取消了空置房物業費打折的時間限制。江蘇的另一個城市,句容市也同樣對經物業確認的空置房,給予前期物業公共服務費減免30%的優惠。
在更早之前,蘇州、常州等地在2014年便開始施行空置房物業費七折優惠政策,無錫、宿遷、揚州、濰坊、石家莊、青島、煙臺等地也出臺了空置房物業費打折的相關規定。而甘肅蘭州自2024年6月起更是將收費標準降至五折,其他區域則從今年2月起按70%繳納。
雖然當前部分城市推行的空置房物業費優惠政策并非新舉措,但卻推動了物業費階梯式優惠或差異化收費模式的進一步探索,一方面是對物業費收取方式的優化嘗試,另一方面也是對當前社會對物業費“高收費、低服務”現象的積極回應。
該政策在網絡上引發廣泛討論,許多網友對此表示支持和歡迎。廣東省城鄉規劃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認為,這一政策有效降低了投資性房產業主的持有成本,尤其是對于那些房屋暫時空置的業主而言,一定程度上能減輕經濟負擔。
記者觀察發現,目前已經出臺相關空置房物業費打折政策的以三、四線城市居多,也有青島、長沙等少數二線城市加入,而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則暫無行動。有報告分析認為,這是由于三、四線城市經濟發展水平相對有限,大量勞動力外流至經濟更發達的地區,本地住房需求持續降低,同時房地產市場的過度開發使得房屋供應量超實際需求,最終造成“房多人少”的局面。在此背景下,三、四線城市出臺空置房物業費打折政策,無疑是順應市場需求的“及時雨”,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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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費“該不該打折”引爭議
關鍵是要有章可循
一直以來,社會上對于空置房物業費全額繳納的問題有不同的聲音。一種聲音認為,空置房使用率低,維護成本不高,全額收費不太公平。也有觀點認為,物業費是公共服務費用,與房屋使用率無關,物業費打折有可能助長空置現象,不利于資源有效利用。
廣東金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和良輝表示,目前在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層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物業管理條例》未明確空置房物業費可以打折。但依民事領域“法無禁止即可為”原則,物業費打折政策并不違反現行法律規定。同時,《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物業服務收費遵循相關原則,由業主和物業企業在合同中約定,這在一定程度上為空置房物業費打折提供了法律依據。
李宇嘉認為,空置房物業費適當進行打折是合乎情理的舉措,可以緩解業主繳費難和物業收費難之間的矛盾和困境。而江蘇鎮江持續放寬政策限制,顯然是看到了空置房物業費打折的積極效果。
那么到底怎樣才算空置房?青島對房屋空置的衡量標準原則上是水、電、氣均未使用;長沙指的是建設單位毛坯交付后,未裝修未入住或未裝修未使用的普通商品住宅,或者建設單位精裝交付后,事先向物業服務人書面報告并經物業服務人登記確認未入住或未使用的普通商品住宅。易居研究院總結了其他空置房的可能情況,比如“未交付、未及時交付、未及時收房的房屋”等。
但目前來看,大部分政策通常要求房屋連續閑置超過3個月至1年,未使用水、電、燃氣等公共設施,且業主需向物業公司提交申請并提供房屋空置證明,才能享受物業費打折的優惠。和良輝表示,在實際操作中,認定空置房并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情,只是目前國家層面缺乏統一的認定標準,才導致各地標準較多、互有差異。他認為,只要能統一制定并明確空置房認定標準,使物業公司、業主以及法院在相關事宜處理上有章可循,那么在實際操作中便不會出現太大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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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動態調整機制
推動社會治理模式創新
然而,隨著房地產市場進入調整期,作為產業鏈上重要一環的物業公司,生存環境同樣面臨著嚴峻挑戰。因此也有人質疑,物業的服務費打折,服務會不會跟著打折?
和良輝和李宇嘉都對此持樂觀態度。他們認為,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是面向整個物業管理區域,即整個小區,小區內部分業主因未實際居住等原因沒有享受到物業服務,并不顯著影響物業公司正常需要進行的成本投入。從另一方面考量,房屋空置率升高,也同樣意味著物業公司的工作量和服務成本相應下降。
而隨著社會發展的不斷進步,以及物業管理模式從“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的實際需求日益凸顯,對符合條件的空置房物業費進行有限度的打折,才是符合業主對公平合理的期望。
“物業公司要考慮是如何在服務不打折的情形下優化管理模式,從而降低服務成本。未來,部分小區確有可能出現空置率偏高的情況,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物業公司首先應當規范物業費優惠的比例,并設置最低收費標準,避免優惠比例過低影響物業公司的正常運營。其次,可以探索建立空置率達到物業管理區域面積一定比例時的動態調整機制,在特定情形下允許物業公司提高優惠比例的下限,以減輕更多業主的負擔,同時平衡物業公司的收入。”和良輝建議。
房屋高空置率不僅會造成資源浪費,還可能引發社會矛盾,傳統的物業管理方式無法有效解決高空置率帶來的復雜問題。部分城市通過政策創新,探索出臺差異化收費、動態調整機制等措施,積極嘗試建立更加公平、高效的資源分配機制,無疑是對社會治理模式的創新探索,提升了整體社會治理水平,成為推動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實踐。
李宇嘉結合廣東實際考慮,認為珠海、惠州、中山等城市和廣州增城、從化、南沙等區域可以適當推行空置房物業費優惠政策,部分城市空置率高的小區也可以先行探索,并通過動態調整物業配置確保服務品質不受影響。“這一政策的出臺并非偶然,它深刻反映了房地產市場從過去單純追求‘量的增長’向如今注重‘質的提升’轉型的必然需求,是房地產行業在面對市場下行壓力時做出的適應性舉措,對于推動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廣東建設報記者 蔣雯菁
◎ 編審:左國蘭
◎ 美編:楊榆潔
◎ 出品:廣東建設報全媒體內容運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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