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志明律師
從不隱瞞觀點,我是希望多看到一些死刑案例的,很高興的是今天來了一個:
【#男子出賣大量國家秘密被判死刑#】#男子離職拷貝大量涉密資料賣給間諜# 近期,國家安全機關破獲一起我某科研單位工作人員私自拷貝、復制、并向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出賣大量國家秘密的間諜案件。
最終,劉某因犯間諜罪、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被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說實話,這個案例太好了,很久沒看到這樣痛快淋漓的案例了。之所以痛快是因為很少看到這樣的死刑案例,依據刑法規定,間諜罪、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可以判死刑的,但在司法實踐中判死刑的太少,今天看到一個稀缺的死刑那當然是歡欣鼓舞的。
工農兵學商,每個人都必須愛國。哪怕不愛國,也不得害國。這是最起碼的底線,誰突破底線,就必將受到國家和法律的懲罰。
今天還看到一個振奮人心的新聞,同樣是關乎愛國和賣國的:
3月4日,李嘉誠旗下公司出售其全球港口業務核心資產,該公司運營的兩個港口將被美國企業控制。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近日對此做出回應。
當被追問港府是否可動用《香港國安法》阻止交易,李家超重申,任何交易要符合法律法規,港府依規處理。此外,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3月17日在社交媒體發文,間接回應香港商人李嘉誠向美國貝萊德集團出售巴拿馬運河港口交易。
筆者特意看了《香港國安法》,該法第三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應當依據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有效防范、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注意這里的措詞——“防范、制止和懲治”。
李黃瓜不要以為是商業性為就可以為所欲為了,只要行為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管你什么由頭的行為和活動,都得防范、制止和懲治,別癡心妄想什么商業行為了。
心中只有利是肯定不行的,只會將自己送上不歸路。
上個新聞中犯間諜罪劉某就是心里只有利,劉某從涉密單位離職后,進入某投資機構工作。為了滿足貪欲,他不惜嚴重違反從業準則,借用父母、親友名義設立多個賬戶瘋狂炒股,甚至為了追求高收益率,多次向親友借錢甚至利用信用卡非法套現等方式投資高風險金融產品。賭徒心理終至投資失敗、債臺高筑,巨大的經濟壓力下他不僅沒有迷途知返,反倒打起了手中涉密資料的主意,萌生了投敵叛國、倒賣情報的邪念。
提醒,千萬別借錢炒股。也提醒李黃瓜不能唯利是圖,重蹈覆轍啊。
正如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所言:“美國商人只能做、只會做符合美國利益的事,不能做任何違反美國利益的事,美國政府只會扶持美國商人,不會扶持外國商人,這就是美國商人和美國的必然關系,其他國家,英國、加拿大、新加坡等,同理。中國,也同理。”
在商言商不是不可以,但是其有邊際有前提,邊際和前提是不觸碰國家安全和利益的底線,只要觸碰底線,任何在商言商都行不通。美國這么做,中國也會這么做。歷史地看,中國不會先發欺人,而是習慣于后發制人,但后發制人的手段更狠,步步為營,一著不讓,令人膽戰心驚。
李黃瓜和美國的企業及其背后的美國政客,不要以為中國還是那個只會割地賠款的大清。記住教員一句話:“現在中國人民已經組織起來了,是惹不得的。如果惹翻了,是不好辦的!”
不管是出賣中國秘密,還是出賣中國利益,中國都不會寬恕的。我黨做大事遵循底線思維,不觸及底線什么都可以談,觸及底線了什么都不需要談也不可以談,唯有一拼到底。
央視新聞在李黃瓜蠢蠢欲動之際放出判處賣國賊死刑的新聞雖不見得針對李黃瓜,那也是意有所指、敲山震虎,別TMD給臉不要臉,最后弄的灰頭土臉的。
或許是承平已久的原因,我們用的死刑太少了,社會上一些人已經忘乎所以,認為中國不會有什么死刑了。對不起,今早6點53分央視新聞放出賣國賊死刑的新聞,說明這是一個不眠之夜啊,足以說明這個新聞就是敲警鐘的:任何和國家作對的人,那就是殺無赦。
希望未來國家對賣國賊多判些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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