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干爭春早
執行正當時
3月27日,泗陽法院聚焦“小標的·大民生”案件常態化開展集中執行行動,持續發力提升執行質效,守護民生權益。
春雷滾滾,春雨綿綿。凌晨6點,執行干警集結完畢,奔赴執行一線。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穿梭在城鄉村落之間,查找被執行人下落,查封扣押財產,并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做到依法強制執行與善意文明執行并重,情與法并行。
本次行動,督促履行案件12件,拘傳6人,執行完畢5件,和解分期履行7件,執行到位金額20余萬元。
01
家人勸誡、法官釋明
當場結清欠款
趙某與卜某系同村村民,2017年2月,趙某向卜某借款20000元。趙某常年不在家,卜某多次登門要錢未果,無奈向法院起訴。經法院審理,卜某與趙某達成調解協議。因趙某未按調解協議履行,卜某向法院申請執行。執行階段,經查控,趙某名下銀行賬戶僅有200余元,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經卜某提供線索,執行干警成功找到被執行人趙某。法官向趙某說明來意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其家屬在得知趙某欠錢不還后,當場對趙某進行勸誡,被執行人趙某認識到錯誤,當場結清20000元欠款,案件順利執結。
02
跨域執行高效聯動
異地拘傳成功結兩案
行動當天,泗執專線0527-85279110收到申請執行人李某提供的執行線索,執行干警立即驅車趕往鎮江市丹陽市,在丹陽法院的協助下,成功拘傳被執行人臧某。在丹陽法院談話室,執行干警向臧某釋法析理,充分釋明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法律后果,督促其盡快履行還款義務。
在兩地法院聯動執行下,臧某最終表示愿意還錢,但因無法一次性足額還款,經雙方當事人協商,臧某現場轉賬36000元履行一件,達成分期履行一件。
03
強制執行+司法拘留
促案件執行完畢
儲某與朱某承攬合同糾紛一案,泗陽法院于2024年11月依法作出判決,朱某應退還儲某30000元。因朱某未履行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儲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法院依法向朱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文書,但朱某仍未履行。執行干警通過“總對總”網絡查控系統對朱某名下的銀行卡、微信、支付寶等金融賬戶進行查詢,均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
日前,儲某向法院提供線索,稱發現朱某在縣內工作,有收入來源。執行干警依法將朱某傳喚到院,但朱某表示自己無力償還。執行干警耐心對其釋法明理后,朱某仍無動于衷。鑒于此,法院決定對朱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別拘留我,我馬上湊錢償還!”。在送拘途中,朱某終于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向執行干警表示會立即湊錢履行,隨后,朱某主動將30000元支付給儲某,案件順利執結。
04
執行現場
微瀾系萬家,小案連民生。泗陽法院執行局將繼續開展常態化集中執行專項行動,加大執行攻堅力度,用足用好司法拘留、罰款等各項強制措施,進一步打擊規避執行、抗拒執行行為,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編輯 | 徐子涵
校對 | 薛 宇
審核 | 胡彥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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