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審員是依法從普通公民中選任,參與法院審判活動的非職業(yè)法官。其法律依據主要包括:《人民陪審員法》(2018年實施):明確陪審員的選任、職責和權利。《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陪審員參與審理案件的范圍和程序。任期5年,一般不得連任。
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基本條件為:年滿28周歲,具有高中以上學歷的中國公民;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無犯罪記錄或嚴重失信行為。排除情形主要有,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公檢法司在職人員、律師、公證員等法律職業(yè)者不得擔任;因健康或職業(yè)原因無法履行職務的人員(如長期駐外、重度殘疾)。
人民陪審員的待遇
經濟補助:經濟發(fā)達地區(qū)(如北京、上海):100-300元/天;一般地區(qū):50-150元/天。貧困地區(qū):30-80元/天。
出庭補助:按實際參與案件的天數計算,標準因地而異,通常為:交通/餐補:部分法院額外報銷交通費或提供工作餐。
社會保障:陪審員不屬于法院編制人員,不享受公務員待遇或社保。部分省份試點為陪審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如江蘇、廣東)。
其他權益:原單位不得因陪審工作扣減工資或福利。法院對陪審員的個人信息和人身安全提供必要保護。
人民陪審員的待遇補貼因地區(qū)而異,通常包括交通補助費、培訓費、資料費和無固定收入人民陪審員的生活補助費等。具體標準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以下是一些地區(qū)的具體補貼
標準示例
青島:具有法律職業(yè)資格的人民陪審員每月補貼3000元,包含單位為
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其他人民陪審員每月補貼2600元,包含單位為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
駐院人民陪審員按月給予辦案補貼,并根據案件陪審情況給予適當的辦案浮動補貼。
東莞:人民陪審員每月補貼1800元。月度考評獎金在500元至1000元之間。
南京:人民陪審員每月補貼800至1000元。人民法院提供交通和就餐等費用補助。
丹棱縣:目前沒有具體的補貼標準信息,但通常會根據當地情況制定合理的補貼政策。
如需了解更多地區(qū)的具體補貼標準,建議查閱當地人民法院或政府官方網站的相關公告。
存在的問題
“陪而不審”現象:部分陪審員因法律知識不足,過度依賴法官意見,淪為“橡皮圖章”。
待遇偏低:經濟補助難以彌補誤工損失,尤其對私營企業(yè)主或自由職業(yè)者吸引力不足。
法律專業(yè)知識不足:部分地區(qū)陪審員僅接受短期法律培訓,難以勝任復雜案件審理。
網友從業(yè)評價
:本人是陪審員,沒有工資也沒有什么編制,陪審一個案子也就給50元的補助,交通費都是自理,至于內定大家應該都心里有數,必要的考察還是需要,總不能什么人都能參與案件審理。再聊一下程序設置問題,由法院提名人員,人大通過,審案需抽取陪審人員由法院抽取指定,陪審員的管理由法院負責。
雖然國家政府大力推行改革也出臺人民陪審員法,但在陪審員的使用程序和管理都由法院負責這點設置就不合理了,應該獨立設置,抽選與管理應由司法局負責,避免法院干預陪審員的工作。陪審員在中國有多年了,什么情況大家都知道的,其原因值得深究和改革,大眾需共同努力才能建設好司法制度。
:經人介紹,朋友當了某法院的群眾陪審員,期限是5年。以前只是管參與活動當天的餐飲,但現在,如果調解成功一件案子,可獲補助200元。沒調解成功,但約了當事人或做了相應工作,也有一些補助。
她說參與這項工作,不但能見識世界百態(tài),(我們以前都是教師,生活相對單純),還能和年輕人和社會現實多接觸(我們都是退休在家的老人,生活相對封閉),而且她還發(fā)現自己有這方面的天賦,調解成功了不少當事人達成協議,避免了上法庭讓法官宣判,既浪費公共資源,也容易讓一方不服,可能會有什么后患。
我們都覺得做這工作挺不錯的,一舉數得,充實了生活,增加了見識,對社會和諧做出了貢獻,還獲得了一定報酬,在單位吃飯,不但免費,伙食也很不錯,還不用自己在家費勁做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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