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宇琛
2024年8月的一天,河南淅川縣法院的電話,越過層層信號塔,抵達鎮平縣石佛寺玉器市場攤主李某的耳中。
電話那頭,一個官方的聲音通知她,她有了一個新身份:
被害人。
李某在玉石堆里沉浮多年,對各種話術早已免疫。
她起初以為是詐騙,畢竟各行各業都在沖業績。
直到法院的同志再次致電,并且寄來了白紙黑字的通知書。通知書上說,她有權參與一樁涉黑大案的訴訟。
李某拿著這張紙,這有點魔幻。
她有兩個攤位,管理費每年一千出頭,都是按時主動交的:
沒人強迫過我。
她的困惑,在玉博苑市場并非孤例。許多商戶都收到了這份被害人資格認證。隨后是此起彼伏的聲明:
我們不是被害人。
一位叫王某的商戶,性子很直。拿到法院的送達回證,他提筆寫下五個字,我不是被害人。
寫畢,用力摁上紅指印。
這一幕,是冀廷梅案諸多注腳中的一個。這起案件,自2021年底發端,卷入31人,于2025年4月9日開庭,時間跨度已超:
三年。
故事的主角冀廷梅,曾是石佛寺村的明星村支書。她帶領鄉親創辦玉器市場,是當地脫貧致富的功臣,多次獲得官方表彰。
后來,她和她的家族,被定性為盤踞一方、欺壓百姓的黑社會組織。
案件的推進過程,充滿了矛盾的張力。
啟動時雷厲風行,抓捕名單幾乎覆蓋了一個家族;進入司法程序后,卻異常遲緩,證據與程序爭議不斷。
油門和剎車,仿佛被一雙無形的腳同時踩。
2021年之前的冀廷梅,是石佛寺鎮的一張名片。她長期擔任石佛寺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還頂著河南省黨代表、省婦聯代表的光環。
據《 中國經濟時報 》2008年報道,2003年冀廷梅剛上任時,村集體的賬面只有:
820元。
外面還欠著20多萬的債。
冀廷梅看中了村邊一片荒灘。她頂住質疑,模仿北京潘家園模式,集資建起了“玉博苑”玉器市場。市場產權歸村集體。
石佛寺并不產玉,但這市場很快成了氣候。天南海北的玉石商販紛至沓來。
2008年,玉博苑年交易額已達8500多萬元,實現利稅850多萬元:
村子靠著市場翻了身。
集體還清了債務,還給老人發養老金,給學生發獎學金,修路建校,給村民買合作醫療。
石佛寺鎮,這個面積不足90平方公里的小地方,成了:
全國最大的玉雕加工銷售集散地、中國玉雕第一鎮。
鎮平縣的官方宣傳,對此一直引以為傲。
冀廷梅的父親冀喜全,也辦了另一個市場,“玉之友”。
一位曾與冀廷梅共事的前村干部評價她:有眼光,做事果敢,“有時候作風強勢,但不是獨斷專行。”
命運的轉折,發生在2021年底。
12月的一個清晨,南陽市公安局直屬分局采取行動。
冀廷梅、她年近八旬的父親冀喜全、丈夫、兩個舅舅、數位堂表親、部分子女侄輩及市場員工等被帶走,共計31人。
月底,南陽市公安局發布通告:
宣布成功打掉以冀喜全、冀廷梅為首的犯罪團伙。
官方定性為“11·25專案”,并公開征集該團伙違法犯罪線索。
昔日的致富帶頭人,成了通告里的犯罪團伙頭目。
案件被指定由數百里外的淅川縣公安局異地偵辦。冀廷梅先是被采取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措施。
五個月后,2022年5月,轉為刑事拘留。
一個月后,6月21日,淅川警方補充立案,罪名升級:
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2023年1月,淅川縣檢察院正式提起公訴。指控罪名包括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等。
起訴書描繪了一個以冀廷梅、冀喜全為首,利用家族勢力把持玉器市場、強迫商戶交易、攫取巨額利益的黑社會組織。
核心指控,落在了強迫交易上。
檢方認為:
冀家強行向市場商戶收取管理費,是其涉黑斂財的主要手段。
這個罪名的認定,直接關系到涉黑的定性。
偵查階段的疾風驟雨過后,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仿佛換擋失敗,掛入了最低速。
三年多的時間過去了,冀廷梅等人仍羈押在看守所,案件未正式開庭。
淅川縣法院2023年1月立案。此后,耗費一年多的時間,召開了庭前會議:
6次。
從2023年6月到2024年10月,這6次會議,均未能完成預定議程。
案件推進緩慢,首先卡在證據上。
指控冀家強迫交易,主要依賴商戶證言。卷宗里有近900份證言。但這些證言的穩定性,成了一大問題。
據辯護律師反映,證言經歷了至少四輪反復:
公安首次取證,得到大量不利于冀家的證詞;
律師介入調查,上百名證人推翻先前說法;
公安得知后再次核實,部分證人說法又變;
律師再次回訪,證人說法又一次反轉。
證言如同一場拉鋸戰。
一位前村干部稱,第一次在公安筆錄簽字,是“不好意思再堅持”修改。另一位證人則表示,自己是在壓力下簽的字。
法院通知商戶當“被害人”后,收到的反饋更是直接。有商戶質問:
以前冀廷梅收管理費是違法,那現在她被抓后還在收,算什么?
這個疑問,沒有人能給出清晰的回答。
程序的運行,也處處透著異常。
超期羈押三年多,本身已是疑問。期間,冀廷梅等核心被告還曾被轉往鄭州羈押:
長達半年時間。
律師在此期間無法會見。
2025年2月,面對庭前會議的僵局,淅川法院作出一個決定:
分案審理。
將31人的案件拆分。冀廷梅等18人主案擱置,其余13名被告先行審理。這13人中,多數被指控罪名較輕,且已表示認罪認罰。
辯護方認為此舉違法,剝奪了被告人的對質權,法院未予采納。
分案后,先行開庭的日期,定在了2025年4月9日。
這一天是被告人孟相峰去世兩周年的忌日。
孟相峰是冀廷梅的舅舅,也是本案被告之一。
他在2023年4月9日,于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之后不久去世,時年50余歲。他生前曾向律師控訴:
遭遇嚴重刑訊逼供。
家屬對其死因一直存疑:
法院一直不準調取錄音錄像。
忌日開庭。時間的選擇,留下無盡的猜想。
在司法程序中停滯不前的還有辯護權。
2025年3月24日,冀廷梅的兒子,南陽某基層法院法官畢祺祺,選擇在網絡發聲。
他發表《我能否為母辯護,請法院給個說法》,列舉案件程序中的諸多疑點,并質問淅川法院為何遲遲不批準他作為近親屬擔任辯護人的申請:
法官為涉黑母親辯護。
事件迅速引爆輿論。
媒體介入報道,案件細節進一步曝光。
公眾的關注點,從獵奇轉向對案件公正性的追問。
一周后,3月31日,淅川法院口頭同意了畢祺祺的辯護人資格:
在他提交申請一個多月之后。
拿到“通行證”后,畢祺祺公告了分案部分的開庭日期:4月9日,并邀請社會各界旁聽。
開庭當日,場面一度混亂。
大量旁聽群眾被攔在法院門外。官方理由:
座位有限。
據稱,能容納數百人的法庭內,旁聽席大部分空置。為了不讓人進:
法院大門甚至被鎖上。
庭審中,辯護席的話筒聲音微弱,公訴人話筒聲音洪亮。
負責音響設備的技術人員,來自:
上一級的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律師就程序問題發言,多次被審判長(淅川法院院長白云)打斷、訓誡。
庭審第二天晚上,三名已取保、在庭上提出異議的被告人,被法院決定逮捕收監。其中包括孟相峰的遺孀王云繪。
畢祺祺等主案辯護人,被安排在聽不清發言的視頻旁聽室。
畢祺祺再次發文,控告庭審違法,請求最高法院監督。
冀廷梅案,從高歌猛進的抓捕,到步履維艱的審理,地方當局的態度耐人尋味:
啟動時,是油門到底。
省廳督辦,異地用警,高調定性,連續發布通告。
決心很大,動作很快。
運行時,是剎車常伴。
證據的搖擺,程序的爭議,讓案件難以推進。超期羈押,不答復親屬辯護權:
拖成了常態。
面對輿論,又不得不輕點油門。批準辯護人資格,確定開庭日期,是為了回應質疑。
分案審理,更是油門與剎車配合的產物:
既要顯示案件在動,又要降低審判風險。
庭審現場的種種限制,則是這套邏輯下的具體操作。
在法律和事實上無法掌控時,就在物理和程序上施加約束。
這種在加速與制動之間反復拉扯的操作,試圖平衡辦案任務與法律風險。
但結果,卻可能是系統性的內耗和公信力的磨損。
冀廷梅案,像一輛被同時踩死油門和剎車的汽車:
引擎在嘶吼,輪胎在尖叫,車身在顫抖。
高調打黑的油門,遇上“我不是被害人”的剎車。
深挖徹查的油門,遇上證言反復的剎車。
依法審判的油門,遇上超期羈押的剎車。
提高效率的油門,遇上分案審理的剎車。
公開公正的油門,遇上關門掐麥的剎車。
真正的問題是:
這輛車駛向何方?
結案的日子,總會來的。白紙黑字,紅印落下,給這樁事一個官方的說法。
但這三年多,從能人到頭目,從雷霆萬鈞到步履維艱,這油門與剎車同踩的戲碼,我們是看慣了。
看得多了,或許也就不以為奇:
然而機器這樣運轉終究是要磨損些什么的。
磨掉的,或許是前頭那些紅彤彤的榮譽,或許是后來那些言之鑿鑿的指控,或許是法庭上那微弱的話筒聲音,或許是圍觀者那一點殘存的耐心與敬畏。
當程序可以如此周折,證據可以如此反復,被害人可以被指定,忌日可以被開庭但死者不準辯護活人禁止旁聽,那么我們奉為圭臬的那些關于公正、關于法治的條文,又該如何安放?莫非它們也如同臺上的布景:
需要時便擺上,不需要時便撤下。
油門與剎車,看似矛盾,卻在這片土地上奇異地并存著,驅動著這出戲往下演。
只是不知這戲,是演給誰看的?是演給那些需要成果的上峰,還是演給那些需要說法的百姓,抑或是演給這戲臺本身,證明它還在運轉,并未徹底崩塌?
臺上的,演得賣力;臺下的,看得迷亂。喧囂過后,留下的恐怕不只是地上的焦痕,更是人心中的疑竇與空洞。這或許比案件本身更長久也更沉重。
寫于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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