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江蘇省濱海縣人民法院八灘人民法庭法官張志東到案涉農田組織當事人調解。馮磊 攝
“買貨付錢,天經地義!你們不給錢,這官司就要打到底!”
“憑啥要錢?你們的農藥讓我的水稻減產,必須先給個說法!”
江蘇省濱海縣八灘鎮村民老沈、老朱和農藥公司已經不是第一次吵得不可開交了。
原來在2023年8月,老沈在相熟的農藥經銷商處賒購了某農藥公司的農藥,然而藥打下去沒多久,老沈就發現自家原本應該青綠、挺拔的稻稈,現在長得又矮又小,不少稻稈上根本抽不出穗。
在得知同村老朱家的水稻也是在用過同款農藥后出現了類似情況,老沈立刻找到老朱進行一番詢問交流,最后一致認為是打下去的農藥出了問題,于是二人找到農藥經銷商溝通處理。幾經協商,雙方并沒有達成一致意見,老沈和老朱一氣之下決定拒付農藥款。
2024年2月,農藥公司將老沈和老朱告到了濱海縣人民法院八灘人民法庭,要求二人分別支付農藥款23778元和4040元。
八灘法庭法官張志東接手了該案,他深知,農資糾紛對農民是大事,不能就案辦案、一判了之,得讓雙方心服口服才行。
為了找到糾紛化解最優解,他將雙方當事人約到法庭聊一聊情況。
“有購銷記錄和憑證,買農藥的事實板上釘釘,他們就是想訛人!”農藥公司代表態度十分強硬。
“農藥有沒有問題你說了不算,我手里可是有‘東西’,我們還要提起反訴,要你們拿出真金白銀賠償我們減產的損失!”老沈同樣寸步不讓。
這場充滿火藥味的對話最終不歡而散。
隨后,張志東帶著法官助理來到老沈家中,提出要看看他口中的“東西”。老沈從衣柜中掏出一個信封,將里邊的紙遞給張志東:“這是縣里農業局出的調查反饋意見書,本來我們是想留到反訴時候用的。”
張志東仔細查看了這份縣農業農村局出具的《農作物生產現場技術性調查反饋意見書》,上面詳細寫明了農業農村局圍繞案涉農田減產情況的調查經過,并給出結論“上述農戶水稻生長異常是藥害所致”。
細細查看了許久,張志東把意見書遞回給老沈:“這份意見書可能沒有您想象的那么有說服力。”
“水稻減產是事實,但是意見書并沒有指明是哪款農藥所致。你們之前也說了曾使用過其他農藥,目前減產的這批水稻早已收割,關鍵證據已經滅失,反訴的官司并不好打。而且,眼看又到春耕季,你們忙著打官司,田里的事還能料理好嗎?”張志東推心置腹地為老沈分析當前的情況,并建議他們可以先試一試調解。
聽完了張志東的一番話,老沈沒有了原先的從容自信:“田里收成不好,我們也是又急又氣,你分析得有道理,我們愿意調解。”
為了盡快促成定分止爭,張志東把農藥公司的王經理約到了老沈的田地邊,勸道:“你看這幾塊田,老沈和老朱幾個月時間忙活下去,揮灑了不知道多少汗水,你們常年和農民打交道,應該能體會他們的心情。”
“經過查證,這款農藥僅被登記用于小麥種植,沒有登記用于水稻種植,你們的經銷人員在售賣過程中是否盡到了提醒告知義務?”張志東在前期調查基礎上直接指明了問題所在。
一番話下來,農藥公司一方無可辯駁,張志東進一步勸解道:“你們公司經營這么多年,積累的品牌形象和用戶口碑需要好好維護,官司這么一直打下去,對公司的發展也不見得是一件好事。現在老沈和老朱表示愿意調解,您這邊何不互相體諒。”
最終,王經理表示:“做生意講究的是和氣生財,何況我們在銷售過程中確實負有責任,我們愿意和他們二位協商解決。”
隔天,雙方在法庭內順利達成了調解協議,農藥公司分別減免兩被告農藥款13778元和2020元。
調解協議簽署后不久,春日的暖陽再次灑向八灘鎮的田野。水田里,老沈和老朱正忙著插秧,一株株嫩綠的稻苗在微風中輕輕搖曳,相信定會是個豐收年。
來源:人民法院報·2版
記者:朱旻 | 通訊員:馮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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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編輯:李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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