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夷所思的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二審結束,維持原判,男方最終因強奸罪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此案目前官方給出相關信息比較詳細:男方給了女方10萬彩禮,一個戒指,雙方訂婚。
訂婚后男子想要給女方發生關系,被女方拒絕。
隨后男子強行與女方發生關系,事后女方報警,男方在打電話過程中,承認自己就是“強暴”。
女方報警后,當地警方對案發地點進行了技術偵察,發現了男子的體液。
法官在一審期間,建議男方接受社區醫院的心理治療,判處緩刑,男方不同意,堅決不承認自己是犯罪,隨后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隨后男方提起上訴,并且公布了女方體檢結果,“處女膜完好”,試圖影響判決,但最終二審結果,還是維持了原判。
這么離奇的案子,自然引起了網友們的爭吵。
有人說給了錢,訂了婚,這個事情就不能叫做“強暴”。
有人說,只要女生不同意,這就是“強暴”。
由于此案涉及諸多隱私,案卷沒有公布,其實不論如何判罰,都會引起爭議。
自從陳清泉院長學外語被抓之后,人們面對法院的判決,腦海中總會冒出一句話:“法律條文的解釋權,在我們這里嘛”。
想要讓大家相信不難,如果是包拯復生,親臨大同,大家恐怕沒有什么太多的意見。可惜現在DNA技術還沒有到那個程度,大家還需要等待。
在西方國家,由于自古以來沒有各種圣賢名師,也沒有《永樂大典》這種千古奇書,所以對于他們來說,只能用笨辦法,公開信息這一條路。
美國司法信息最為公開,刑事案件不涉及未成年人或者國家安全的,都會把案卷上傳到網上,任何人都可以申請下載。
而歐洲相對保守一些,案卷資料都保密,但即便如此,開庭的時候,人們也可以申請旁聽。
所以解決方案沒有那么復雜,如果羅翔,柴靜,小崔們去旁聽,旁聽結果無論是什么,正常人都會接受結果。
在這次判決完成之后,審判長還專門接受了一次采訪,里面說了一審的時候,建議男方接受治療,判緩刑,男方不愿意接受。
從這一點來看,案件本身的判決大概率是正常的。
一個成年男子,如此急不可耐,最終發生了關系但是女方仍然是“完璧”,這個男的大概率確實是需要治療的。不僅僅是心理上有問題,生理上恐怕也有問題。
案件本身沒有案卷,對于普通人來說,信不信都是您的自由。
我們在生活當中,看到一件事情,應該想自己如何避免這個困境,這個案件最可惜的事情,就是雙方都沒有一根錄音筆。
如果有錄音筆,直接放出錄音,就可以真相大白。
這錄音筆不僅僅適用于訂婚后發生性行為這件事情上,鑒于現在離婚率這么高,有一個錄音筆,實際上可以保護雙方的利益。
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其實工作中也一樣,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雁過留痕,現在硬盤也不貴,把自己的信息保存下來,真的有問題的時候,鐵證如山,自證清白也好,其他理由也罷,都會讓事情更簡單。
現在男方一輩子毀了,女方又何嘗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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