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勞東燕
網上有很多貶損文科與文科生的言論——法學也在文科之列,自然也屬于被貶損的對象,盡管單獨被拎出來貶損的較為少見——核心的意思應該是認為文科無用吧。
這些貶損言論的發出者,還經常喜歡動不動就將文科生與智商問題掛鉤,似乎這樣說就能凸顯自身的智力優勢。
不過,要說此類言說者自己的智商真有多高,怕是也不見得。至少我幾乎沒見過真正智力超群的偉大人物,曾這么肆無忌憚地去貶損自己并不真正深入了解的學科。
細究起來,所謂的無用,究竟是指對社會無用,對找工作無用,還是對個人無用,實際上也并不清楚。
如果說對社會無用,那為什么在有的社會中,包括總統與議員在內的政治精英很多都是法學出身?倘若包括法學新聞在內的文科在其他社會有用,而在某個社會沒用,那應該反思的難道不是為什么會如此嗎?如果說是找工作無用,那試問言說者對其他行業真有這么了解么?
至少就我所知,法學領域高端的專業人才還是很有需求,并未達到過剩的程度。
如果說文科知識是對個人無用,那么,那我的疑問是,你又不是我,怎么就能斷定文科知識對我無用呢?
要是單純從就業的角度來說有用無用的話,恐怕不僅文科無用,不少理科的專業也無用,甚至部分工科也談不上有用,比如土木工程與建筑專業估計接下來一些年都沒那么容易找工作。
某個專業是否好找工作,顯然是動態的,會隨社會的大環境變化而變化;因一時的就業狀況不好,連帶著貶損某個專業甚至整個大的學科,這樣的言說者未免流于輕浮。
那么,為什么人們不去貶損理工科,而喜歡專門貶損文科,甚至這樣的貶損還有愈演愈烈之勢呢?
在我看來,相當一部分人習慣于只將有助于成為工具人的知識視為有用,把能當上工具人視為最高的人生目標,相應地,無助于成為工具人的知識理所當然地被斥為無用。
問題在于,有的人愿意將當上工具人當作自己的人生目標,自然是他的自由,但不覺得這種顯擺很上不了臺面嗎?難道當工具人真有這么值得自豪與傲嬌?勿要將自己想當工具人的愿望強加給別人,這應該是一種起碼的自知之明。
勞東燕,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
根據清華大學官網,1996年7月,從華東政法學院(現華東政法大學)畢業后,勞東燕在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處任書記員、代理檢察員。
此后,勞東燕進入北大學習,碩博連讀,2004年進入清華大學法學院任教。
勞東燕是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青年學者,2016年還被評選為第二屆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
勞東燕研究成果頗豐,曾出版《風險社會中的刑法:社會轉型與刑法理論的變遷》《罪刑法定本土化的法治敘事》等著作。有海外留學、訪問學者經歷的她,還有不少譯作,包括卡多佐的《法律科學的悖論》,克勞斯·羅克幸的《德國刑法中的共犯理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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