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各位歷史迷們!今天咱要聊一位超牛的古代思想家,他就是韓非子,堪稱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韓非子大約生活在公元前280年到前233年,是戰國末期韓國人,老家就在現在的河南新鄭。他還是韓王室諸公子之一呢,不過這身份可沒讓他走上一帆風順的人生道路,反而促使他在思想的海洋里乘風破浪,最終成為法家的創立者,在我國古代思想史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史記》里記載,韓非對“刑名法術之學”那是相當精通。他和秦國丞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得意門生。韓非這人有個小遺憾,就是口吃,不太擅長說話,一開口就結結巴巴的。但他的文章寫得那叫一個棒,才華橫溢,連李斯看了都自嘆不如。他一生著作頗豐,主要都收集在《韓非子》這本書里。
《韓非子》那可不得了,它是韓非主要著作的大集合,里面有55篇文章,足足10余萬字呢。這本書的文章風格特別獨特,嚴峻峭刻,說話做事那叫一個干脆犀利,毫不拖泥帶水。而且還保存了超多豐富有趣的寓言故事,在先秦諸子散文里,那可是獨樹一幟,讓人過目難忘。
韓非生活的戰國后期,韓國那叫一個慘,積貧積弱,在列強的夾縫中艱難生存。韓非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好幾次給韓王上書,苦口婆心地希望能改變當時治國的一些亂象,像不重視法制,用的人不對,養的人也沒發揮作用這些問題。可韓王呢,就跟沒聽見似的,根本不采納他的主張。韓非心里那個郁悶啊,他覺得這都是因為那些邪枉之臣容不下他這正直之人,沒辦法,他只好退而求其次,把自己的想法都寫進書里。于是,《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說難》等著作就誕生了,加起來洋洋灑灑10萬多字呢。
韓非的這些書,后來流傳到了秦國,一下子就被秦王嬴政給看上了。嬴政那叫一個興奮,覺得這簡直就是自己夢寐以求的治國寶典啊。為了得到韓非,秦王嬴政甚至使出了狠招,派兵攻打韓國,威脅韓王把韓非送到秦國來為他效力。韓王哪敢得罪秦國啊,只好乖乖把韓非送了過去。
韓非到了秦國,那可是備受重用,風頭一時無兩。這可把秦國的李斯給嫉妒壞了,心里直冒酸水。李斯和姚賈這倆家伙,就在秦王面前說韓非的壞話,誣陷他。再加上韓非畢竟是韓國宗室,秦王心里多少有點顧慮,對他不太信任。最后,韓非被關進了監獄,在獄中,他滿心的抱負還沒施展,就被逼自殺了,年僅47歲。據說,韓非死后,尸體被運回了韓國,葬在了他的故土。
雖說韓非死得挺慘,但他的思想卻在秦始皇和李斯手上得到了實踐。韓非的著作很有特點,他吸收了儒、墨、道各家的一些觀點,不過核心還是法治思想。他把前期法家的經驗好好總結了一番,弄出了一套以法為中心,法、術、勢相結合的政治思想體系,也因此被稱為法家之集大成者。
韓非特別下功夫研究了商鞅、申不害和慎到的思想,然后把商鞅的法、申不害的術和慎到的勢融合在了一起。他很推崇商鞅和申不害,不過也指出了他們學說的缺點。他覺得申、商學說最大的問題就是沒把法和術結合起來,而且還不夠完善,“申子未盡于術,商君未盡于法”。韓非按照自己的理解,詳細論述了術和法的內容,還有它們之間的關系。他說,國家要治理好,君主就得善于用權術,同時臣子必須遵守法律。跟申不害比起來,韓非的“術”在“術以知奸”這方面有了新發展。他覺得,國君對臣子可不能太信任,還得“審合刑名”,得看他們做的事和說的話是不是一致。在法這方面,韓非特別強調“以刑止刑”的思想,覺得就得“嚴刑”“重罰”,這樣才能震懾住人。
更厲害的是,韓非第一次明確提出了“法不阿貴”的思想,他主張“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這在當時可太了不起了,對中國法制思想是個重大貢獻。以前貴族們都有特權,犯了錯也沒人敢管,韓非這么一說,就是要打破這種不公平,維護法律的尊嚴,影響可積極了。韓非還覺得,光有“法”和“術”還不夠,必須得有“勢”來保證。這“勢”,就是權勢、政權。他特別贊同慎到說的“堯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為天子能亂天下”,還提出了“抱法處勢則治,背法去勢則亂”的觀點,意思就是只有掌握了權勢,依照法律來治理國家,國家才能太平,不然就會亂套。
韓非還特別有遠見,用進化的歷史觀點來分析人類歷史。他把人類歷史分成上古、中古、近古、當今幾個階段,然后告訴大家,不同時代有不同的問題,解決問題的方法也得跟著變。那些還想用老一套辦法治理當世百姓的人,就跟守株待兔的人一樣傻。在當時,韓非這種進化的歷史觀可是很先進的,他看到了人類歷史是不斷發展的,還能用這種發展的眼光去分析過去、現在和將來。
韓非的思想還特別超前,他把社會現象和經濟條件聯系起來了,這在當時可太少見了。他對經濟和社會治亂的關系有了初步認識,還注意到了人口增長和財富多寡之間的關系。他可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提出“人民眾而貨財寡”會帶來社會問題的思想家呢。韓非還反對天命思想,主張天道自然。他覺得“道”是萬物產生和發展的根源,比天地還早存在。有了“道”才有了萬物,“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維斗得之以成其威,日月得之以恒其光。”“宇內之物,恃之以成。”韓非在中國哲學史上還有個了不起的貢獻,就是第一次提出了“理”這個哲學概念,還講了它和“道”的關系。他說,“道者萬物之所成也,理者成物之文也。”在韓非看來,“理”就是事物的特殊規律,人們辦事就得尊重客觀規律。
韓非的認識論也繼承了先秦哲學里的唯物主義思想傳統。他提出反對“前識”,也就是反對先驗論,主張“因參驗而審言辭”。他覺得得通過觀察事物來得到認識,不能瞎猜。他還在中國哲學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矛盾”的概念,他講的那個矛與盾的故事,大家肯定都聽過,到現在對人們分析問題、表達思想都還有深刻的啟發呢。
韓非還是個堅定的君權至上論者,他大力提倡尊君,主張君主集權、專制。他說:“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執要,四方來效。”意思就是國家的事務雖然分散在各地,但關鍵得由中央來掌控,圣人掌握著關鍵,四方的人都會來效力。他認為君權集中的指導思想就該是法家思想,得讓法家成為主流。他對法家以外的其他學派,特別是當時影響力最大的儒家和墨家,那可是一頓猛批。他主張嚴格管控言論和思想,禁止私人著作流傳,也不準私人講學,只準大家學習國家頒布的法令,只能以官吏為師,也就是所謂“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是境內之民,其言談者必軌于法”。在他看來,封建統治者不需要諸子百家爭來爭去,只需要老百姓都變成“無二心私學,聽吏從教”的順民就行。韓非的這種君主專制和文化專制思想,其實也是戰國末年各國走向統一、各國內部趨向君權集中的一種反映。
總的來說,韓非積極倡導的專制主義理論和法治思想,在當時可太重要了,正好適應了中國那個歷史發展階段的需要,為秦國的統一提供了理論基礎。在中國封建中央集權制度的確立過程中,起了很重要的思想指導作用,對以后兩千多年的中國政治,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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