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不能理解的,為什么不能取消“僅退款”,一提就好像干嘛了一樣?。?!
要知道,對于商家來說“僅退款”,真的是不給活路,碰上那些素質高的還好說,對于素質低的,一邊說的你東西不好用,質量差,要求僅退款;一邊又在生活中勉為其難的用起來,這不就是典型的白嫖嗎?不用錢的東西,用的可不最香嗎。
看了很多網友對這件事評價,基本上都是站在消費者的角度去談:這樣一來,退貨門檻就高了,消費者不好維權什么的?,F在電商平臺那么多商家都支持“7天無理由退貨”,難怪不會從這些商家里面選擇自己想要的東西?而且有的退貨也是支持有運費險的,這難道不是在保護我們消費者???
既不用你花錢弄運費,也支持你無理由退貨,現在還會上門取件,消費者只需要在手機上操作一下即可。反正我是覺得取消“僅退款”,可以減少沖動消費后的隨意退款,促使消費者更謹慎下單。
當然,商家/消費者也可以可根據商品性質(如生鮮、定制類)和消費者歷史行為靈活處理售后,避免“一刀切”規則下的被動妥協。平臺也將部分售后決策權交還商家,自身角色從“強制仲裁者”轉為“規則制定者+基礎設施提供者”(如完善糾紛調解機制、數據工具支持)。
不過話又說回來,為了防止商家濫用自主權,需平臺建立有效的監督和申訴通道。再就是找到其他替代性方案,同步推出更高效的售后保障(如極速理賠、質量保險),消費者滿意度可能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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