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空港東一路項目用地征收土地預公告化府公〔2025〕24 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化州市楊梅鎮和平村經濟聯社,和平村上沖經濟合作社,低埇村下背垌、書房腳、木強、馬安埇、山腰地、白浪經濟合作社,良光鎮東岸村祝屋、米冼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現將擬征收土地情況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作為空港東一路用地,用途為交通運輸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圍:化州市楊梅鎮低埇村西南側(詳見公告附圖)。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三、擬征收土地面積:158423平方米(合237.6345畝,以2000國家大地坐標計算)。
四、公告期限:2025年4月20日至2025年5月6日。
五、工作安排: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化州市人民政府將組織開展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征收土地現狀調查:進入擬征地現場,對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進行調查,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將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利害關系人共同確認。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六、其他事項: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除正常農業生產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種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種搶栽搶建的,對搶種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并由當事人無條件清理和拆除,同時負責相關費用。
專此公告。
附件:空港東一路項目用地征地預公告附圖
化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0日
化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茂名空港經濟區楊梅產業園至國道G207連接線新建工程用地征收土地預公告化府公〔2025〕25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化州市楊梅鎮低埇村低埇、山耀塘、下背垌、木強、坡咀村步章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現將擬征收土地情況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作為茂名空港經濟區楊梅產業園至國道G207連接線新建工程用地,用途為交通運輸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圍:化州市楊梅鎮低埇村北側(詳見公告附圖)。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三、擬征收土地面積:75812平方米(合113.718畝,以2000國家大地坐標計算)。
四、公告期限:2025年4月20日至2025年5月6日。
五、工作安排: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化州市人民政府將組織開展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征收土地現狀調查:進入擬征地現場,對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進行調查,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將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利害關系人共同確認。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六、其他事項: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除正常農業生產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種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種搶栽搶建的,對搶種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并由當事人無條件清理和拆除,同時負責相關費用。
專此公告。
附件:茂名空港經濟區楊梅產業園至國道G207連接線新建工程用地征地預公告附圖
化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0日
化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空港東四路項目用地征收土地預公告
化府公〔2025〕26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化州市楊梅鎮和平村上沖經濟合作社,低埇村低埇、木強、山腰地、白浪經濟合作社,坡咀村九里山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現將擬征收土地情況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作為空港東四路用地,用途為交通運輸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圍:化州市楊梅鎮和平村北側(詳見公告附圖)。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三、擬征收土地面積:112285平方米(合168.4275畝,以2000國家大地坐標計算)。
四、公告期限:2025年4月20日至2025年5月6日。
五、工作安排: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化州市人民政府將組織開展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征收土地現狀調查:進入擬征地現場,對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進行調查,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將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利害關系人共同確認。
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六、其他事項: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除正常農業生產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種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種搶栽搶建的,對搶種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并由當事人無條件清理和拆除,同時負責相關費用。
專此公告。
附件:空港東四路項目用地征地預公告附圖
化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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