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領域,投標中標后轉包的“暗門”話題一直備受關注。不少人好奇,這背后是否真有暗藏的違規操作,行業真相又到底如何?
- 轉包“暗門”確有存在
現實中,投標中標后轉包的“暗門”確實存在。有些企業中標后,為謀取私利,將項目轉包給他人,自己坐收漁利。
比如,某建筑公司中標一個大型住宅項目后,以一定比例提成,將項目轉包給沒有相應資質的小施工隊。
這些小施工隊為壓縮成本,偷工減料,導致房屋出現墻體裂縫、漏水等問題,嚴重損害業主利益。還有些項目經理掛靠施工企業,中標后私下轉包,甚至多次轉包,招標人卻毫不知情。
法規明令禁止轉包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轉包行為有明確規定。《建筑法》第六十七條指出,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這意味著,轉包是違法行為,一旦被發現,企業將面臨嚴厲處罰。從法律層面看,投標中標后轉包沒有生存空間。
合法分包與違規轉包之別
不過,并非所有中標項目后續的分包行為都是違規的。在符合一定條件下,中標人可將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有相應資格的他人,且分包人不得再分包。
例如,在大型橋梁建設項目中,中標企業可將橋梁的照明系統安裝等非主體工作,分包給專業照明企業,前提是該企業具備相應資質,且得到招標人同意。
投標中標后轉包的“暗門”雖存在,但絕非正途。企業應遵守法律法規,合法經營,通過提升自身實力參與公平競爭。
對于從業者而言,了解這些真相,能避免陷入轉包陷阱,維護自身權益,共同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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