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阮占江 帥標 通訊員劉超文
在湖南婁底冷水江法院調解室,一場持續3個小時的“情理法共舞”正在上演。近日,該院通過創新調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標的額11萬余元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既保障了建筑企業合法權益,又為承包方爭取到資金周轉空間,實現了“1+1>2”的調解效果。
此前,被告魏某將工程托付給原告某建筑公司,建筑公司按約完成建設。然魏某在工程驗收時對建筑公司的部分施工細節亮起“黃燈”,認為存在質量問題,并以此為由拒絕支付11萬余元的工程尾款。建筑公司無奈之下,只得訴諸法律。
承辦法官了解案件后,敏銳洞察到雙方爭議并非簡單的“付不付”,而是案涉工程“值不值”的問題,魏某因“物非所值”執意要求核減價款,建筑公司則因“付出未得全報”堅持要按約付款。雙方向法官陳述著各自的“理”,初次調解陷入僵局。
法官深知,一紙判決易下,但雙方合作共贏的紐帶若斷,修復更難。面對僵局,法官化身“破冰者”與“調和者”,將“如我在訴”的情懷化作調解的細膩筆觸,通過“背靠背”傾聽、“面對面”溝通、“情理法”共舞輪番上陣,不斷引導雙方互諒互讓,終贏得雙方的換位與理解,在情、理、法的天平上找到了新的平衡點:魏某承諾分三期向建筑公司支付9萬元工程尾款,為資金周轉留出了空間;建筑公司自愿放棄剩余2萬余元訴求,以最大的誠意換取糾紛的解決和資金的快速回籠。
11萬余元尾款的支付看似案小,但拷問著法院的履職能力。此案的圓滿調解,是冷水江法院深耕法治化營商環境的生動實踐。下一步,該院將持續發揮調解的止爭作用,盡最大努力用專業與溫度拆解案件的“死結”,在法律的框架內鋪設共贏的“金橋”,讓市場主體真切感受到: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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