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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去世,86歲的父親竟然和兒子的女友王女士結婚了。
老人的女兒認為王女士是想霸占父親的房子,而王女士卻稱是為了防止老人被送去養老院。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是為照顧老人還是為了爭奪房產?我們一起來看看這件事。
事情經過
據瀟湘晨報4月30日報道,近日佛山發生了一件令人震驚的事——86歲老人迎娶了兒子的女友。回溯事件經過,時間線清晰展現出矛盾的發酵。
2022年,老人的老伴離世,此后他與兒子共同生活。兩年后,兒子將王女士帶回家,王女士悉心照料著男友和老人的日常飲食起居,三人原本過著平淡幸福的生活。
然而,2025年初,兒子因病離世,只留下53歲的王女士。男友去世后,王女士并未離開,而是堅持照顧老人,陪他就醫,在老人住院時還徹夜陪護。
可這份平靜很快被打破。此前已與老人斷聯一年多,甚至拉黑老人微信的女兒突然出現,她想趕走王女士,并將老人送進養老院。
面對女兒的意圖,老人當場拒絕,但女兒卻頻繁上門騷擾,辱罵、威脅并破壞家中設施,嚴重影響了老人的生活。
為解決此事,老人做出驚人決定,3月12日,86歲的他與53歲的王女士登記結婚。但這一決定非但沒有平息風波,反而讓矛盾進一步激化。
真愛守護還是圖謀財產?
老人的女兒認為,王女士與父親結婚是覬覦其名下的房子和財產。她強調房子登記在母親名下,且當年建房資金由自己出資,因此自己有權處置該房產。
而王女士對此予以反駁,她表示與老人結婚是為了避免老人被送進養老院,自己從未覬覦過老人財產。
同時,王女士指責老人的女兒頻繁鬧事,嚴重影響了老人的健康。
此外,王女士還指出,房子建在村子宅基地上,屬于違建,無法進行流轉,她認為老人的女兒才是真正貪圖房產之人。
多方介入調解
從房產權屬來看,該房產雖登記在老人妻子名下,在其去世后,根據法律規定,應由老人、兒子、女兒三人共同繼承。
而兒子去世后,其應繼承的份額則由老人和女兒繼續繼承。由此可見,目前王女士并不擁有該房屋的所有權。
面對這場糾紛,當地村委會聯合婦聯、公安、律師等多方力量,積極介入協調,先后組織了10余次調解活動,但遺憾的是,所有調解均以失敗告終。
現階段,老人明確提出訴求,希望女兒能夠協助自己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同時不再干擾自己的晚年生活。
網友們的看法
有網友表示,王女士為啥要跟老頭結婚?其實就圖老頭那房子——他老婆走了之后,這房子自然歸老頭。
等老頭百年之后,王女士就能順理成章繼承。但要是沒這層婚姻關系,老頭一走,房子就得歸他女兒覃女士了。
還有網友認為,這倆女人可都不是省油的燈:一個當女兒的,連贍養父親的責任都不盡,簡直沒良心;
另一個呢,心術不正,凈想著算計。老人夾在中間兩頭受氣,晚景實在凄涼。
還有網友稱,先不說別的,光是女兒要把親爹送養老院這事兒就夠離譜的,更別提她還故意破壞家里東西了。
這位網友覺得,這女兒太不孝順了,非要把親爹往養老院送,一年到頭都不露面,就惦記著那套房子,壓根不想管老人死活。這房子寧可給外人,也不能便宜了她!
剛聽聞這件事時,著實令人震驚——兒子去世后,老父親竟然與兒子的女友結為伴侶,這樣的情節簡直顛覆常理。
女兒之所以反應激烈,根源在于房產等遺產問題。
出于擔心他人分割遺產的顧慮,她做出了一系列過激行為,使得整個家庭陷入混亂。
平日里,她對年邁父親疏于照料;矛盾激化時,甚至采取暴力手段打砸父親家中設施,還試圖將老人送進養老院。
不難看出,在她心中,房產的分量遠超父親的晚年幸福。
反觀王女士,盡管與老人年齡懸殊,但她多年來悉心陪伴、照顧老人,讓老人在生活中感受到溫暖。
無論她的初衷是什么,這份陪伴本身就難能可貴。而且,老人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享有婚姻自由的權利。
追根溯源,這場家庭矛盾本質上是親人之間缺乏溝通與理解。
倘若女兒能多給予父親關心,主動了解他的情感需求,或許事情就不會發展到如此地步。希望這場風波最終能得到合法合理的妥善解決,也衷心祝愿老人能夠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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